省财政厅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上市省级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鄂财产发〔2022〕113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财政局、地方金融工作局(金融办):
按照省政府有关常务会议精神,为进一步抢抓资本市场改革机遇,全力培育壮大上市企业,规范省级上市奖励资金管理程序,我们对《湖北省企业上市奖励实施办法》(鄂金发〔2019〕27号)进行了修订,重新起草了《湖北省企业上市省级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原自《湖北省企业上市奖励实施办法》(鄂金发〔2019〕27号)实施以来,符合条件的北交所上市公司、属于“一事一议”范畴的上市公司,纳入此次奖励政策范畴,及时兑付奖励资金。企业再融资奖励,自《湖北省企业上市省级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印发之日起实施。
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1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