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解读】解读《关于加强新时代博士后工作的若干措施》
时间:2024-06-14
嘉宾: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伟雄;湖北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戴伟;湖北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杜耘;湖北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刘成安;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处长、一级调研员詹勇。
内容: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国家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博士后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实施博士后人才倍增计划,5月27日,省人社厅联合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博士后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6月14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若干措施》精神,介绍相关工作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胡从东:
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国家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博士后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实施博士后人才倍增计划,5月27日,省人社厅联合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博士后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今天,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若干措施》精神,介绍相关工作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伟雄先生;
湖北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戴伟先生;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杜耘先生;
湖北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刘成安先生;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处长、一级调研员詹勇先生。
首先,请王伟雄先生介绍《若干措施》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伟雄: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
大家下午好!首先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湖北博士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近日,湖北省人社厅联合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博士后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下面,我就《若干措施》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向大家作个介绍。
一、《若干措施》出台的背景
博士后是最富创新活力、最具科研潜能的人才群体,是我国青年科技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大提出“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努力培养造就更多青年科技人才”。2022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博士后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后,国家就博士后人才队伍建设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2022年12月,中组部、人社部等7部委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博士后工作的意见》,从加强平台建设、提高培养质量、加大多元投入、强化激励保障等方面对新时代博士后工作作出部署。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我省博士后工作,2019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博士后人才倍增计划的意见》以来,湖北省围绕高层次创新人才聚集、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高质量发展,聚焦博士后人才引育留用,细化措施、强化管理、优化服务,着力打造“博聚楚天”人才品牌,扎实推进博士后倍增计划。现建有博士后科研平台435个,在站博士后4300余人,累计招收培养13000余人,大量出站博士后留在湖北创新创业,许多博士后已成为相关领域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和科技领军人才。博士后制度在聚集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服务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方面发挥了独特作用,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聚集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和打造战略科学家成长梯队,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进一步提高我省博士后制度竞争力和吸引力,省人社厅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若干措施》,报经省政府审议同意,制定出台了具有湖北特色的博士后支持政策。
二、《若干措施》的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包括总体要求、平台建设、引留支持、成长环境、作用发挥、组织保障六个部分共19条,按照“资助全覆盖、培养全链条、力量全整合、政策走前列”的总体思路,在现有政策基础上有较大突破。
(一)在引进博士后人才方面。一是围绕建强载体,发放博士后平台建设补助和对优秀平台予以奖励;二是围绕调动设站单位积极性,对新进站博士后全员给予日常经费保障,补助标准20万元/人,省、市按照5∶5比例分担;三是围绕吸引优秀博士进站,实施博士后尖端人才引进项目,每年引进100名左右自然科学领域优秀博士进站,每人资助40万元。
(二)在支持博士后出成果和创业方面。一是实施博士后创新人才培养项目,每年支持300名左右在站博士后从事创新研究。参照国家特别资助标准,A档标准为18万元/人,资助100名左右;B档标准为9万/人,资助100名左右;依托30个博士后“揭榜领题”项目,资助100名左右博士后,每个项目资助5万-30万元。二是加强科研项目和人才培养项目支持。在省和市州自然科学基金和科研计划,在省级重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省青年科技人才晨光托举工程中对博士后单列申报和评审名额;开辟优秀博士后入选省“青年拔尖人才”等项目直通渠道。三是搭建以“五共活动”为主的博士后创新创业支持平台。开展学术交流、集中引才、科技服务团基层行、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提供成果推介转化服务,探索设立博士后创业基金,促进博士后创新创业。
(三)在吸引出站博士后留(来)鄂方面。一是实施博士后先锋人才跟踪支持项目,每年择优评选100名左右当年出站留鄂优秀博士后,资助标准15万元/人;实施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项目,每3年遴选10人,资助标准为30万元/人。二是对来鄂留鄂博士后发放安家生活补贴,补助标准为30万元/人,经费由用人单位属地市县财政承担。三是在职称评审、岗位聘用上予以倾斜。职称方面,考核合格出站到我省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博士后人员,可不受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限制,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不占用评审通过率。岗位聘用方面,鼓励用人单位与博士后设站单位合作开展博士后订单式培养。我省事业单位可以对期满出站,考核合格的博士后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在常设岗位无空缺的情况下,可按规定通过特设岗位予以聘用。四是将符合条件的优秀博士后纳入省直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保障。五是针对博士后需求,明确子女入学、住房保障方面优待政策。
三、下步打算
下一步,省人社厅将会同相关部门细化配套政策,推动《若干措施》落实落地,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推动湖北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谢谢!
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胡从东:
谢谢王伟雄先生的介绍。
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记者朋友提问前,通报所在的媒体机构名称。
极目新闻记者:请问,博士后人才在全省人才队伍中的定位是什么?党委人才办在支持博士后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有什么样的考虑?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处长、一级调研员詹勇:
谢谢您的提问,也衷心感谢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我省人才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人才是第一资源,是最为宝贵的资源。近年来,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视推动下,人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用人单位密切配合、扎实工作,湖北人才工作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全省人才资源总量达到1121万人,高层次人才总量居全国第一方阵,为湖北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博士后是高层次人才的“重要底座”,他们创新意识强、思维活跃、精力旺盛,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突击队,是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攻坚者,是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生力军。省委人才办始终把加强博士后人才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将其作为争创武汉国家高水平吸引集聚人才平台的着力之点,作为强化战略人才力量建设的固本之举,作为推动湖北高质量发展的保障之要,集聚用好博士后人才队伍,不断厚植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人才根基。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以落实《若干措施》为契机,进一步发挥人才工作牵头抓总作用,整合力量,集中资源,积极支持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博士后人才工作,以制度活力激发人才活力,让博士后人才在湖北顺心工作、安心发展、舒心生活。一是推动政策赋能。《若干措施》围绕支持博士后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人才计划、科研项目、成果转化、职称评审、薪酬待遇、财政金融,等等。我们将加强统筹协调,推动相关部门进一步优化流程、健全机制、细化举措,将政策执行情况作为人才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左右协同、上下联动,增强政策取向一致性,提升政策落地率,充分激发博士后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二是抓好项目牵引。积极推荐优秀博士后人才申报国家重点人才计划项目,拓宽职业发展通道。依托“楚天英才计划”,开辟优秀博士后人才入选省“青年拔尖人才”项目的直通渠道,在省“科技创新团队”“医疗卫生人才”“卓越工程师”等项目中,加大对博士后人才的支持力度,为博士后人才搭建施展才华的舞台,多让他们挑大梁、当主角。三是优化服务保障。加强对博士后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大博士后人才先进典型宣传力度,引导他们爱党报国、勇攀高峰、服务人民。发挥各级人才中心、人才集团作用,用好“湖北人才周”“人才服务月”“楚才卡”等载体,积极协调解决博士后人才住房安居、子女入学、看病就医等“关键小事”,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以“楚人爱才”的温度点燃“人才兴鄂”的热度。
最后,我们非常期待、真诚希望、热忱欢迎广大博士后人才关注湖北、深耕湖北、融入湖北,把华章写在荆楚大地上,在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中贡献聪明才智、实现人生价值。谢谢!
工人日报记者:湖北将采取哪些措施,进一步加强高校博士后队伍建设?
湖北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戴伟:
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近年来,省教育厅高度重视博士后人才队伍建设。高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数量逐年攀升,在站研究人员持续增加,科研成果产出水平不断提高,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诸多贡献。目前,我省高校已建成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个,覆盖13大学科门类,在站博士后超过3000人,占全省在站博士后总人数70%以上。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博士后队伍建设,省教育厅将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博士后人才倍增计划,重点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博士授权点培育建设。拥有博士授权点是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前置条件。教育厅将牢牢把握新增博士学位授权审核机遇,围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聚焦湖北现代产业体系,推荐新设立一批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进一步扩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的培育对象,同时,也将培养更多博士生,为流动站提供更多的人才支持。
二是加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建设。教育厅将会同人社部门,推动新增博士授权点单位积极申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会同财政部门落实好高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经费保障。同时,将高校博士后引进、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建设,纳入到省属高校年度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纳入到省属高校一流学科建设考核,强化激励和约束并重。
三是加强博士后人才服务保障。指导高校为博士后人才提供优越的工作、生活、科研条件。同时,推动高校为符合条件的博士后子女解决好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就读问题,高校无法解决的,省教育厅将组织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安排入学,为博士后人才潜心研究提供服务保障。
四是加强入职高校博士后跟踪培养支持。指导高校建立健全博士后留校机制,综合学校发展需要和岗位设置情况,遴选优秀博士后留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强化对入职博士后跟踪培养支持。教育厅将会同人社部门建立健全高校博士后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支持博士后在国家和省级重大项目任务中勇挑大梁、争当主角,强化人才项目对博士后支持力度,不断优化博士后成长环境。为博士后成长汇聚强大能量场,吸引更多优秀博士人才进站开展研究工作。
谢谢!
长江商报记者:请问湖北在财政保障方面,为支持博士后工作采取了哪些措施,投入总量有多少?
湖北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刘成安: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
博士后是最活跃、最具创新活力的高层次青年人才,是科技创新的主力军。在工作上支持他们、在生活上关心他们,是各级政府的应尽之责,也是各级财政保障的优先方向。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省财政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建立支持保障机制
省财政会同人社等部门,研究建立了博士后“站前引进、站中培养、出站支持”的全链条、全流程支持保障政策。一是对新进站博士后日常补助经费从8万元/人提高到20万元/人,范围由择优资助扩大到全员保障。二是对博士后设立五类资助项目,择优给予5万元-40万元的资助,支持博士后开展科研创新攻关。三是对出站留鄂博士后给予每人30万元安家补贴。同时,对博士后的平台建设、成果转化等方面,也同步出台支持保障政策。
二、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
在当前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省财政按照财政部要求的“小钱小气”、“大钱大方”原则,通过“盘三资”、调结构、做增量等方式,集中财力做好资金保障工作。省财政直接对博士后工作的投入,从2019年384万元增加到2024年2亿元。通过建立省与市县分担机制,全省各级财政对博士后工作的投入,预计可逐步增加到4亿元。同时,我们还积极争取中央博士后创业基金,探索设立省级博士后创业基金,支持博士后创业。
落实财政投入、基金支持政策,预计博士后培养人均投入在中部省份位居前列。
三、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在增加资金投入“量”的同时,我们还注重资金使用“质”的提升。研究起草《湖北省博士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博士后经费绩效评价,确保取得实际效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筹措资金,加大统筹力度,提高资金绩效,为来鄂工作、生活的博士后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和保障。
谢谢大家!
湖北日报记者:请问湖北省博士后人才资助项目有哪些?如何申报?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伟雄:
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为支持博士后科研创新、科技创业,我省初步构建起站前引进、站中培养、出站支持的全链条、全流程博士后资助体系。共设五个博士后人才资助项目,分别是:博士后尖端人才引进项目、博士后创新人才培养项目、博士后先锋人才跟踪支持项目、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项目和博士后揭榜领题项目。
湖北省博士后尖端人才引进项目重点围绕我省五大优势产业、10个新兴特色产业、基础学科及前沿领域,面向海内外公开招引100名左右自然科学领域优秀博士来鄂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给予每人每年20万元资助,资助期2年。
湖北省博士后创新人才培养项目聚焦湖北省重点领域和发展前沿,对从事重大理论创新、关键技术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的在站博士后人员,择优实施科研资助。实行分档资助:A档资助标准为每人18万元,每年资助100人左右;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9万元,每年资助100人左右。
湖北省博士后先锋人才跟踪支持项目面向出站后来鄂留鄂就业创业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每年资助100人左右,每人每年发放5万元人才津贴,连续发放3年。
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项目面向出站5年以上在国家重大战略、重大科技专项、战略性新兴产业、基础前沿研究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富有潜力的优秀在鄂工作博士后,每3年遴选10人,资助标准为30万元/人,分3年发放,并按相关规定纳入“楚才卡”B卡申领范围。
湖北省博士后揭榜领题项目,鼓励企业出题、博士后领题,对签约成功的项目,省级财政择优给予5万-30万的资助,同时鼓励地方给予相应的激励和扶持。
省人社厅正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博士后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和博士后揭榜领题工作方案,近期将下发通知,请广大博士后关注湖北省人社厅官方网站。
欢迎博士后积极申报省博士后人才项目。我们将不断优化申报流程、精简申报资料、科学组织评审,为广大博士后提供公平公正、高效便捷的申报评审服务。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
央视网记者:湖北在用好博士后人才资源、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挑大梁”等方面,未来有哪些工作计划和举措?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杜耘:
谢谢您的提问。博士后是青年科技人才生力军,年龄大多为28-35岁,正处于创新创造的黄金年龄,身处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工作一线,是加强基础前沿领域攻关、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加速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力量。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博士后人才培养工作,自2019年开始实施博士后人才倍增计划,截至目前,全省拥有在站博士后4300余人。近年来,省科技厅积极支持博士后青年人才挑大梁、当主角,为湖北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一是加强项目支持。着力构建以“人才为核心,平台为基础,项目为纽带,资金为引导”的多元化资源统筹配置机制,在湖北省科技计划体系中,加强对博士后人才的支持力度。持续完善科研“揭榜挂帅”、“赛马”等制度,将博士后纳入省重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省自然基金青年项目等专项重点支持。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拟立项541项,占总立项数的50.4%。将博士后人才引育作为重大科研项目立项申报、结项评估的重要评价因素,为博士后创造更多主持、参与重大科研项目的机会。
二是强化平台支撑。支持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湖北实验室、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等设立博士后科研平台。加大在交叉学科领域设站力度,鼓励跨学科招收、培养复合型博士后。提升青年科技人才担任重要岗位、重大科技创新平台负责人的比例,将博士后科研平台建设纳入省级科技创新平台考核指标,湖北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自主立项课题50%以上由40岁以下青年人才担纲。
三是加大科技激励。加大海外青年人才引进力度,积极推荐博士后人才申报国家海外引才博士后专项,吸引海外博士来鄂从事博士后研究和工作。落实新修订的《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增设“青年科技创新奖”,2023年共吸引184名青年科技人才踊跃申报,8人入选。进一步提高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奖励等评审专家组中青年科技人才的比例,更好发挥博士后人才决策咨询作用。
四是促进成果转化。实施青年科技人才服务企业专项,每年支持100名拥有创新成果的青年人才带领团队到产业一线开展科学研究与成果转化。在湖北创新创业大赛中增加博士后专场,通过“以赛引才”“以赛聚才”,支持博士后科研成果在湖北转化落地,并给予相应的创业启动资助。加快推进以“用”为导向的科技创新供应链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引导社会资金与博士后创新创业成果进行对接。
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胡从东:
时间关系,今天的提问环节就到这里,谢谢各位发布人,谢谢各位记者朋友。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