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持困难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救助方向)的通知

鄂财社发〔2023〕103号

2023-11-22 16:30湖北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

  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政府对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享受基本养老服务兜底保障功能,根据有关工作安排,中央财政2023年通过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安排困难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救助补助资金,支持各地对困难失能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接受集中照护进行兜底保障。经省政府同意,现下达你地2023年困难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救助补助资金    万元,由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渠道列支(项目名称: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代码:10000017Z175080010001)。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困难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救助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各地依托养老机构,为更多的困难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护服务,具体用于资助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对其因收入水平较低而无法负担集中照护支出的差额部分给予补助。该项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二、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且保持不变。各地应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财政直达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项目,应在预算指标文件、信息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

三、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四、各地财政、民政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88号)等要求,加强对困难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救助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1.2023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持困难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救助方向)分配表

      2.2023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持困难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救助方向)区域

      绩效目标表


湖北省财政厅 

2023年11月21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文档

关联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