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良种繁育、农村安全饮水)预算的通知
鄂财农发〔2024〕74号
财政局: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现下达你地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良种繁育、农村安全饮水)预算指标 万元,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述资金收支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和“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通过2024年省与市县财政年终结算办理。
二、上述资金纳入转移支付监控、直达资金监控范围,相关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实现资金管理的完整性。
三、市县财政部门要加快预算指标分配下达速度,原则上在30日内将资金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单位,并录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要与农业农村部门对接,确保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直达资金监控系统、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数据保持一致。
四、要严格全过程绩效管理,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衔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湖北省财政厅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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