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化解村级债务奖励资金)的通知

鄂财农村发〔2024〕8号

2024-06-12 09:30湖北省财政厅农村处

    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化解村级债务的指导意见》(鄂办发〔2020〕23号),现下达你地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化解村级债务奖励资金)    万元(项目代码:省级42000023821T000000101),用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等。资金收支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和“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通过2024年省与市县财政年终结算办理。

此项资金作为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对应安排的地方财政资金,同步纳入直达管理。根据《湖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农发〔2021〕25号)、《化解村级债务奖励资金管理办法》(鄂财农村发〔2021〕12号)要求,请各地按照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切实做好资金分配下达、支付、信息录入等工作。

各地要严格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做好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等工作,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


附件:1.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化解村级债务奖励资金)分配表

      2.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化解村级债务奖励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湖北省财政厅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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