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关于对部分档案资料委托保管项目采购的公告

省财政厅关于对部分档案资料委托保管项目采购的公告

2024-07-02 15:14 湖北省财政厅政府债务管理处
索 引 号 01104333X/2024-25861 分    类 财政
发布机构 湖北省财政厅政府债务管理处 成文日期 2024-07-02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文件名称 省财政厅关于对部分档案资料委托保管项目采购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7-02

省财政厅拟对部分档案资料委托保管项目进行采购,择优确定承接方,现将项目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部分档案资料委托保管。    

二、项目预算控制数

部分档案资料委托保管项目控制数:12万元。

三、委托保管内容及相关要求

(1)档案寄存。服务内容包括档案的接收、清点、登记、装箱、封箱、运输、上架、存储、管理、调阅、查阅、归还等。

(2)文书档案清理。将文书档案进行清理、分类、排序、录入、套三角封和装盒。

四、承接方资质要求

1.档案整理和寄存服务质量应满足以下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1)DA/T68-2020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5)JGJ25-2010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

(6)GB50011-2010建筑设计抗震规范;

(7)GB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8)DA/T35-2007档案虫霉防治一般规则;

(9)DA/T45-2009档案馆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

(10)CB/T 2016 3-2006中国档案机读目录格式;

(11)DA/T 18档案著录规则;

2.其他档案管理服务质量应满足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的要求。

3.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2021-202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4.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2021-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五、承接方应提交的材料

1.资质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财务报表(2021-2023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

2.征信材料: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证明材料,无违法记录声明。

3.报价明细表。

六、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2.地点: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8号1815办公室。      

七、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子升    联系方式:027-67818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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