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 省发改委关于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费收费延期意见的函

省财政厅 省发改委关于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费收费延期意见的函

2024-01-04 14:15 湖北省财政厅法规税政处
01104333X/2024-00306 发文日期 2023-12-28
发布机构 湖北省财政厅法规税政处 鄂财税字〔2023〕4609号
财政 效力状态 有效
文件名称 省财政厅 省发改委关于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费收费延期意见的函

省体育局:

你局转来《关于申请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费收费延期的函》(鄂体函〔2023〕47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意见函告如下:

“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考试费”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4〕10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资格考试收费管理的通知》(鄂发改价调〔2022〕33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此函


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28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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