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关于邀请参与2022-2025年湖北省政府债券柜台发行业务的通知
索 引 号 | 01104333X/2022-09948 | 发文日期 | 2022-0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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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财政厅 | 文 号 | 鄂财债发〔2022〕11号 |
分 类 | 其他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件名称 | 省财政厅关于邀请参与2022-2025年湖北省政府债券柜台发行业务的通知 |
各相关金融机构: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市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工作的通知》(财库〔2019〕11号)《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委员会关于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地方政府债券柜台业务的通知》(银发〔2018〕283号)等有关规定,为做好2022-2025年湖北省政府债券柜台发行工作,决定邀请符合条件的湖北省政府债券公开招标发行承销团成员成为2022-2025年湖北省政府债券柜台业务承办银行(以下简称承办银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办银行申请条件
(一)为湖北省政府债券公开招标发行承销团成员(以下简称承销团成员)。
(二)具备银行间债券市场商业银行柜台业务开办资格的机构(名单参考附件1)。
(三)能够在湖北省范围内承办2022-2025年湖北省政府债券柜台业务。
(四)具备安全、稳定的柜台业务计算机处理系统并已接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
(五)具有健全的柜台业务管理制度、风险防范机制、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及会计核算办法等。
(六)有专门负责柜台交易的业务部门和合格专职人员。
二、承办银行的确定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各机构申请情况,湖北省财政厅综合考虑各机构分销意愿、债市能力、服务水平等要素,确定湖北省政府债券柜台业务承办银行。湖北省财政厅可根据柜台业务发展情况,增补或调整承办银行。如承办银行不再是湖北省政府债券公开招标发行承销团成员,湖北省财政厅与承办银行的柜台债券分销合作关系自动终止。
三、申请相关事宜
(一)申请资料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成为承办银行的承销团成员,报送以下资料:
1.《2022-2025年湖北省政府债券柜台业务承办银行申请表》(详见附件2),同时加盖总机构(或被授权分支机构)公章。
2.总机构授权委托书(由被授权分支机构申请的需提供)。
(二)申请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1.申请截止时间:2022年3月31日17:30
2.联系人:湖北省财政厅 周慧娟
3.联系电话:67818547
4.报送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8号,邮编430071
附件:1.现有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商业银行柜台业务开办机构名单
2.2022-2025年湖北省政府债券柜台业务承办银行申请表
3.2022-2025年湖北省政府债券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市场发行政府债券分销协议(范本)
湖北省财政厅
2022年3月23日
相关附件:
- 附件1:现有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商业银行柜台业务开办机构名单.docx
- 附件2:2022-2025年湖北省政府债券柜台业务承办银行申请表.docx
- 附件3:2022-2025年湖北省政府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市场发行政府债券分销协议(范本).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