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预算绩效与资产管理信息网

当前位置: 部门动态 >> 专题专栏 >> 重点绩效评价报告公开 >> 2018年 >> 正文

2016年省级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8-11-21 15:11 来源: 湖北省财政厅科教和文化处


2016年省级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中审亚太审字【2018】W044号

一、报告摘要

 (一)评价结论

2016年省级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1.17分,得分率81.17%,评价结果为良。

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分值

项目综合得分

得分率

评价等级

投入

20

16.25

81.24%

过程

20

18.44

92.20%

产出

20

13.77

68.86%

效果

40

32.71

81.79%

总  计

100

81.17

81.17%

 1.投入。投入指标得分16.25分,得分率81.24%,评价结果为良。项目立项较规范,提供的资料完整、合规,大部分项目在立项时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设置的绩效目标可衡量性不够且缺乏一定的合理性;承诺投资资金执行率较低,样本项目申报投资总额为34199.55万元,截止到2018年5月,按项目的实际完工进度计算的阶段性应完成投资额为24820.84万元,已完成投资17305.36万,样本项目整体承诺投资资金执行率69.72%。

2.过程。过程指标得分18.44分,得分率92.20%,评价结果为优。财务管理、业务管理较规范,绝大多数单位按要求制定了项目及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并按章执行;存在项目支出发生变化时未履行严格的预算调整手续,项目完成后未及时进行验收、结项和决算审计的问题。

3.产出。产出指标得分13.77分,得分率68.86%,评价结果为中。项目整体绩效目标达成情况较差,大部分项目未能按计划完成项目目标。截止2018年5月,样本项目共完成投资17305.36万元、直接服务人次6462.22万人次、项目运营新增营业收入6023.54万元。主要完成情况如下:开发文化主题旅游线路287条;建设影院等文化场馆4座;创建数字化平台10个,包括生活及教育服务平台5个、数据处理平台3个、数字化生产线2条;开展宣扬我省长江生态的论坛活动1场;制作电视电影等影音节目7部。

4.效果。效果指标得分32.71分,得分率81.79%,评价结果为良。项目实施后,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共获取36个知识产权、23个行业许可或质量体系认证,服务对象综合满意度为89.14%

综上,2016年省级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立项依据较充分、预算管理需完善、产出偏离计划数、但取得一定的社会认可和好评。

 (二)项目基本情况

2008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中宣部关于进一步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6〕43号),省财政厅设立了省级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支持我省宣传文化发展、繁荣社会主义宣传文化事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2016年,省财政厅向25家企业(单位)共59个项目分配专项资金12390万元。其中,向湖北长江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湖北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日报传媒集团等14家文教企业共34个项目分配专项资金11000万元,占当年资金总额的比例为88.78%;向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湖北省文化厅等11家省级及省以下宣传文化事业单位共25个项目分配专项资金1390万元,占当年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1.22%。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

为加强全面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省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具体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的要求开展本次绩效评价工作。

2.评价抽样概述

选取9家省级国有文教企业共22个项目作为核查样本。本次抽取的样本:专项资金分配金额为6450万元、占2016年度专项资金总体的比例为52.06%,计划完成投资额为34199.55万元,其中有19个项目申报时计划将于2017年12月或之前完成。

3. 现场勘查范围及时间

评价小组于2018年5月7日至25日,对所抽取的22个样本项目分别进行了现场勘查。

(四)经验与问题概述

1.经验

1)制度保障较充分

2016年12月,省财政厅修订了《湖北省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鄂财教发[2016]179号),依此文件,绝大多数单位制定了项目及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并应用于日常管理。

2)项目立项依据充分

绝大多数项目在立项时对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和调研,并明确了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目的,为后续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充分的依据与支持。

3)资金使用及项目管理较规范

项目执行过程中,资金管理方面做到了专账专管、专款专用,资金支出手续合规、账簿记录完整真实;项目管理方面做到了执行严格的询比价或招投标机制、对与项目有关的合同文书及鉴定资料按要求进行归档并妥善管理。

4)社会成果较丰富

项目实施后,研究成果较丰富,注册8个商标权,获取20个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享有8部作品的著作权;广获表彰及认可,获多个国家级奖项、服务对象综合满意度为89.14%;积极投身社会活动,各项目单位以项目为依托、借助自身平台和行业优势踊跃参与各项公益活动及行业活动。

2. 问题

1)部分项目绩效指标不够明确

部分项目设定的绩效目标没有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没有指标值,或指标值笼统、抽象、不具有可衡量性。

2)部分项目实际投资额占申报投资额的比例过低

样本项目申报投资总额为34199.55万元,截止到2018年5月,按项目的实际完工进度计算的阶段性应完成投资额为24820.84万元,已完成投资17305.36万元,项目整体承诺投资资金执行率69.72%。有8个项目执行率在50%以下,属严重偏低。

3)多数项目预算及完工结项管理不规范

多数项目在执行遇变更时直接调整支出,而未履行严格的预算调整手续;在项目完成后直接投入使用,而未进行验收、结项和决算审计。

4)部分项目时效指标滞后

因项目单位自筹资金到位不足、项目执行过程中调整方案及不可控事件的影响等因素,22个样本项目中,有11个未按计划时点完成,滞后的比率达50%。截止2018年5月,未按计划时点完成的11个项目中,有4个项目已完成,有7个项目仍在建设中。

6)部份项目产出效益有待验证

截止2018年5月,本次绩效评价所选取的样本项目,有9个尚未完成,13个已完成项目中大部分完成于2017年底,项目的产业化效益指标是否达到预期绩效指标得不到充分验证,成为绩效评估的薄弱点之一。

(五)建议

1. 项目改进建议

1)加强预算管理,健全预算管理机制

各项目单位要健全预算管理机制,保证上报的项目预算数据真实、合理,从实际出发逐项编制各项开支的类别、数额,从而有效的进行资源分配、提高经济效益。 

2)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切实监督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计划的阶段目标和时序进度执行。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3)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

省财政厅要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全面跟踪项目建设,监督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按相关规定使用专项资金,按申报的绩效目标完成项目建设,确保专项资金取得预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将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于下一年度资金分配

省财政厅在进行下一年度项目资金分配时,要考虑本次项目执行情况。根据各个项目单位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可以考虑适当增减下一年度资金分配数额及补助项目个数。

5)调整专项资金管理模式—“由补变投”

省财政厅可以考虑调整专项资金管理模式,推进由无偿向有偿、由直接分配向间接分配转变,努力实现市场化配置目标。在具体操作层面,可以探索财政参股基金出资模式,或开展债权投资扶持计划。通过引入市场化运作模式,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积极撬动社会资本支持文化产业发展。

2.绩效指标改进建议

1)健全绩效目标框架,加强绩效指标精细化管理

严格要求、指导各单位设置长期目标、短期目标及节点目标。绩效目标要求以明确、具体、合理、可衡量的绩效指标予以体现。对于建设周期大于1年的项目,要结合绩效目标按年度设置阶段性任务绩效指标。

2)设置通用指标,加强横向可比性

在三级指标项下设置符合文化产业特性的通用考核指标,增强评价考核时的横向可比性和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