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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绩效评价项目组主要成员

发布时间:2018-09-30 11:09 来源: 湖北省财政厅科教和文化处

湖北省财政厅教科文处           孙磊

湖北省文化厅                   陈金祥、郑海军、刘伟伟

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王平、邓世清

武汉大学                       陈波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 湖北分所    宁晓蓉 、穆勇、杨宇度、刘江涛

评价时间:2018年5-9月

摘 要

◣概述

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保障和改善文化民生、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要制度设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近年来,湖北省始终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要求,坚持正确导向、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建共享、提质增效的基本原则,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围绕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参加公共文化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依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和供给能力,制定了湖北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确定了我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和内容、设施和设备、人员配备等指标,明确了政府保障底线。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公共文化服务部门以深化改革为统领,以融合发展为契机,以重大活动为贯穿,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保证,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在新的起点上不断取得新进展、新突破、新成效。

在设计湖北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时,参考了财政部2013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和湖北省财政厅印发的《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鄂财函[2016]211号)中的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指标结构和内容,结合湖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际情况,从《湖北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年-2020年)》中进行提炼,结合“十二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具体内容,剔除不适用指标,对“十二五”和“十三五”延续项目进行指标提炼,前期准备阶段选取咸宁、黄陂、黄州三个调研地进行实地调研后进行修改,并在与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新闻广电出版局、湖北省文化厅等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多次沟通、论证及完善后形成最终公共文化服务指标体系,以确保指标体系尽可能科学、公正、完整。探求建立能反映财政支出结果可量化、可衡量的各类指标体系。通过实地调研与座谈,收集相关资料、信息,对本项目投入、过程、产出、效果等四个方面进行绩效评价。总结成绩、经验,发现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改进的政策建议,对于进一步完善湖北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此次绩效评价工作流程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前期准备。第二阶段:绩效评价实施,运用了绩效指标打分法、现场调查法以及社会调查法等方法,按照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绩效相关的绩效评价原则,对每项评价指标合理赋权并计分,最后计算综合评分。该项目综合得分为82.08分,评价等级为良。第三阶段是评价总结,包括评价结论、经验、问题与政策建议四个方面。在该阶段,绩效评价团队成员总结了本次绩效评价可以获得的结论,阐释了项目实施方面的积极经验,并深入剖析了该项目的不足及其原因,并提出了一系列政策建议。

从综合得分情况来看,我们认为湖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项目符合国家及湖北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项目整体绩效情况较好。从项目投入及项目过程来看,“十二五”期间,湖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在项目立项、项目组织与实施管理方面情况较好,为省内各项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较好的支持。从项目产出和效果来看,各项产出数量指标基本达标,产出质量较高,实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可见省内各项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得到了较好的开展,为实现湖北省公共文化发展均衡化、群众公共文化权益共享化进一步奠定了基础。

同时,我们关注到,湖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在资金落实、财务管理、产出及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的工作仍有所欠缺,存在部分地区自筹及配套资金到位不及时、资金使用及财务监管存在不合规、产出数量和质量仍有待进一步提升、群众对部分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满意度较低等问题,本项目的绩效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因此,应剖析原因、总结经验,立足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实际需求,完善项目建设的合理资金方向,规范项目建设的落实过程,以提高本项目的绩效水平,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经验、问题和建议

本项目的主要经验有:1.顶层设计加快进行;2.加快完善基本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不断创新公共文化产品供给;3.品牌建设日趋强化,更加注重人才培养。

同时,本项目仍存在许多不足:1.资金分配趋向简单平均化,财政政策科学性有待加强;2.绩效考评机制不完善,项目资金缺乏有效监督检查;3.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人才引进缺乏机制规范;4.数字化服务尚未全面展开,部分地区信息化设备滞后;5.群众参与度不高,知晓率和满意度较低。

结合湖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际情况,我们也应注意到:一是不少公共文化服务项目不同程度的存在着资金分配不合理的问题,不利于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建设;二是不少地方未很好的采取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或手段来把控资金的使用;三是不少地方文化馆、文化站的从业人员较上一年有所减少,文化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公共数字文化相关项目有待进一步加强建设,社会公众对公共数字文化资源的知晓率较低,进而影响了参与度;五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群众满意度仍需进一步提升。

针对上述不足,我们提出的对策和建议:1.根据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建立科学合理的省级与县级财政分担机制;2.建立健全绩效考评机制,加强项目资金监督管理;3.创新人才选拔模式,改进人才管理和激励机制;4.促进数字技术与服务融合,打造新型公共文化空间;5.加强宣传与服务,注重社会效益提升。

主要改进主要思路从四个方面,主要表现在:1.新目标:增进居民文化福利;2.新手段:公共文化空间建设; 3.新渠道:财政资金开放运行; 4.新标准:监督体制有待优化。

◣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次绩效评价所构建的指标体系主要从《湖北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年-2020年)》中进行提炼,结合“十二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具体内容,剔除不适用指标,对“十二五”和“十三五”延续项目进行指标提炼,前期准备阶段选取三个调研地进行实地调研后进行修改,并在与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新闻广电出版局、湖北省文化厅等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充分沟通、论证及完善后形成最终公共文化服务指标体系,以确保指标体系尽可能科学、公正、完整。调研工作以该标准展开,指标的评价标准也以该实施标准为标杆。此外,由于地区差异和建设任务差异导致部分有关指标设计无法达到口径一致,主要表现在:调研地包括农村和城市,有区、直辖市、乡镇,因部分调研地体量较小,无体育馆、图书馆、文化馆、艺术馆等,与上述项目相关的指标无法体现;部分城区无“户户通”、“村村响”项目建设任务,与此相关的指标无法体现。

本次绩效评价的相关统计数据均来源于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湖北省文化厅等官方统计数据,数据的来源准确、真实、可靠。本次评价工作是以2016-2020年“十三五”标准进行考核,尚有两年期未满,部分指标尚未实施,可能会导致部分指标评价得分偏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