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社〔2022〕42号

2022-05-11 11:00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原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形成了《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docx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2 年4月8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