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增补2020-2022年湖北省政府债券公开招标发行承销团成员的通知

2021-12-30 09:49湖北省财政厅政府债务管理处

鄂财2021225

相关金融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湖北省政府债券发行工作,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和发行工作需要,湖北省财政厅拟在现有承销团成员规模基础上增补部分金融机构为承销团成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增补成为2020-2022年湖北省政府债券公开招标发行承销团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具有债券承销业务资格;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誉良好;

(三)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偿付能力或者净资产状况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

(四)设立了负责债券业务的专职部门并建立了健全的债券投资与风险管理制度;

(五)信息化管理程度较高;

(六)有能力且自愿遵守有关债券发行制度办法并履行与湖北省财政厅签订的债券承销协议规定的义务。

二、请符合条件并有意愿成为2020-2022年湖北省政府债券公开招标发行承销团成员的机构,向湖北省财政厅报送加盖公章的《2020-2022年湖北省政府债券公开招标发行承销团成员增补申请表》(格式附后),同时将本机构概况以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一并报送。在汉分支机构可经总部机构授权报名。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1月10日。

三、本次增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提出申请的机构,综合考虑债市能力、机构资质(实力)、总部所在地等因素择优确定。省财政厅将与新增补的承销团成员签订债券承销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湖北省财政厅政府债务管理处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8号

邮编:430071

联系人:周慧娟 027-67818547

附件:2020-2022年湖北省政府债券公开招标发行承销团成员增补申请表

湖北省财政厅

2021年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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