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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区财政局成功举办新修改会计法专题培训

2024-11-08 17:09江汉区财政局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通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在保持现行基本制度不变的基础上,将着力解决会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完善会计制度,加强会计监督,加大法律责任追究力度,为遏制财务造假等会计违法行为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会计法修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于切实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更好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为落实好财政部《关于做好新修改会计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4〕10号)有关要求,推动会计法及相关配套制度贯彻实施,江汉区财政局联合区金管委、区商务局、区城管局、区文旅局等部门于10月29日、11月5日分“行政事业单位专场”“企业专场”两场举办新修改会计法专题培训讲座。来自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主管,区辖金融业、批发零售业、交通物流业、建筑业、文旅业等企业财务负责人和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共20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武汉轻工大学龙子午教授以“贯彻实施新会计法,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为题,围绕会计法修改的背景和目标,结合单位会计工作重难点,重点讲解新会计法的主要变化和具体应用;万科祥盈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谭乐梅女士以“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解读及企业实践”为题,围绕新修改会计法中有关会计信息化要求讲解《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规范》具体条款,并结合万科财务共享中心案例,重点讲解会计信息化的企业应用实践。

培训课程根据培训对象不同各有侧重,更加强调对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法律责任和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内容丰富、讲解清晰生动,理论和实例相结合,深入浅出地阐述了新会计法的主要变化,对会计法修改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思考探讨,让大家更好地了解新会计法的“全貌”,对会计实务中的一些具体问题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下一步,江汉区财政局将继续认真做好新修改会计法的宣传培训和自查清理,引导会计人员成为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表率,推动全区形成学习贯彻新修改会计法的热潮,切实加强新修改会计法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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