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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财政局:加强管理 规范引导 力促代理记账机构健康发展

2024-10-22 11:30洪湖市财政局微信公众号

截至2023年底,洪湖市共有代理记账机构23家,从业人员97人,代理记账单位948家,营业收入507万元。为促进该行业的健康发展,今年以来,洪湖市财政局着力从四个方面加强管理、规范引导,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会计信息质量和服务水平。

一是线上培训全面普法。组织代理记账机构所有从业人员进行新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的线上培训,提高了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和专业水平。

二是规范引导“以疏促管”。为切实体现代理记账行业管理“以疏促管”,经过专项检查摸底对有代账需求的单位和一些社会上游离的有会计代账能力的个人进行规范引导,让会计事务供需双方都有依法依规的平台,近期引导燕窝镇、峰口镇和城区成立了4家代理记账机构。

三是专项整治严格整改。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2024年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会〔2024〕9号)文件精神,从8月份开始洪湖市对“无证经营”“虚假承诺”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整治。对涉嫌“无证经营”的洪湖市易账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采取了分支机构备案等整改措施,目前已整改到位。对湖北熵辰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等11家机构进行“虚假承诺”检查,对湖北熵辰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下达了整改通知,目前该公司办公场所、服务合同都已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98号)和《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试行)》(财会〔2023〕27号)要求整改到位。下一步,洪湖市将继续开展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检查,确保严格做到对违法违规问题处罚到位、违法违规人员责任追究到位、违法违规事项整改落实到位。

四是调查核实依法处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洪湖市税务局移交的疑似个人代理记账名单,洪湖市依据《行政许可法》《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从9月底起开展了为期近一个月的专项调查,对涉及的35名个人和898家单位进行了核实,对可能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通过税务局下达整改通知,对可能涉嫌个人代理记账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将普法教育贯穿于行政处罚全过程,开展了新会计法宣传教育,强调新会计法对不依法处理会计事务行为的处罚标准,充分利用会计监督检查成果,有效发挥了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

(供稿:谭贤彬 徐  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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