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晚0时起,正式生效!与你有关→
个人不花一分钱
却多了份巨灾保险
9月30日零时
湖北省新一轮
巨灾保险保单正式生效
标志着湖北全省城乡居民
获得全灾种、广覆盖、长周期
的巨灾风险保障
什么是巨灾保险?
巨灾保险是指对因发生地震、飓风、海啸、洪水等自然灾害,可能造成巨大财产损失和严重人员伤亡的风险,通过巨灾保险制度,分散风险。
我国是一个自然灾害频繁的国家,巨灾保险涉及面广,惠及千家万户,是防范化解巨灾风险的重要手段。数据显示,近12年我国自然灾害年均直接经济损失超3600亿元;年均受影响人数达2.06亿人,死亡失踪人数超1200人;洪涝灾害损失年均占比超过50%,为群灾之首。
我省高度重视建立完善防灾减灾救灾机制,省财政厅作为牵头部门,多次组织研究论证和学习调研,结合实际制定了我省试点方案,主要采取市场化方式,通过购买商业保险,分担巨灾造成的损失,解决一家一户难以解决的难题。
本轮巨灾保险新方向
2019年,湖北正式启动巨灾保险试点工作,向四个试点市州(武汉市、十堰市、黄冈市和恩施州)提供了35.25亿元的风险保障,将财政资金放大了12.67倍,实行“先预付、后核算”高效理赔,有效提高了防灾救灾能力。
注意了!
本轮巨灾保险保障范围扩大至全省
实现了城乡保障全覆盖
将进一步发挥巨灾保险的
减震器和稳定器作用
本轮巨灾保险由财政全额承担保费
保费标准为8元/户
省级补贴60%、区县承担40%
由人保财险湖北分公司、
长江财险湖北分公司等
17家保险机构组成的共保体承保
为全省2102万户居民
提供巨灾保险保障
本轮巨灾保险周期为期5年
能有效实现跨时间的风险对冲
南开大学灾害风险管理与
巨灾保险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魏钢教授认为
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
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有利于灾后社会秩序
及群众生活的迅速恢复
对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建设人民满意的
服务型政府有着重要意义
巨灾保险合同约定,保险保障对象为灾害发生时处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自然人,包括户籍、常住、临时、外来、抢险救灾及救援人员和居民住宅(含室内附属设施)。
各类自然灾害中,人员死亡(失踪)赔偿限额20万元/人;住房损失中,城镇房屋每户赔偿限额10万元、农村住房每户赔偿限额4万元;室内财产每户赔偿限额5000元。全省年度累计赔偿限额20亿元。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