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规模首次突破千亿元——湖北省财政厅亮出2022年政府采购成绩单

2023-04-07 21:16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编者按

2022年湖北省全省政府采购规模首次突破千亿元。湖北省财政厅积极推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通过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采取一系列措施,助力实现中小企业发展、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等经济社会目标,取得明显政策成效。 

2022年,湖北省财政厅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积极推进深化财税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持续加大对中小企业、绿色低碳、产业优化升级、乡村产业振兴等支持力度,助力实现中小企业发展、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等经济社会目标,全省政府采购规模首次突破千亿元,政府采购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政策成效。

一、“832平台”采购额连续三年全国第一

(一)明确采购需求政策

2022年,湖北省财政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供销合作总社、省总工会等五部门印发通知,明确各级预算单位按照不低于年度农副产品采购金额15%的比例预留采购份额,且预留金额原则上不低于上一年预留金额,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以下简称“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同时明确,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过渡期内,各级预算单位工会组织可按照职工每人每年不超过500元的标准,优先通过“832平台”等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也可以向职工发放“832平台”等平台消费券,鼓励职工个人通过“832平台”微信小程序绑定所属单位并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

(二)打通供应难点

28个脱贫地区财政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供销合作社等部门建立工作机制,协调解决供应商推荐入驻及产品上架“832平台”等平台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乡村振兴部门做好脱贫地区供应商入驻“832平台”审核推荐工作,督促供应商按照平台要求进行产品包装和标识并加强自控自检,协调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对平台在售产品开展质量安全检测,推动实现农副产品带证销售和质量可追溯。省以下各有关部门认定和复核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个工作日。

截至2022年底,湖北省在“832平台”上累计注册预算单位23135家,累计入驻供应商3442家。2022年完成采购额13.44亿元、销售额25.3亿元。采购额、销售额以及供应商数量三项主要指标均继续保持全国第一位,成功实现2020年、2021年、2022年三连冠,切实解决了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滞销难卖问题,有力支持了脱贫地区乡村产业发展,持续带动脱贫户稳定增收,持续激发了脱贫人口自力更生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受到脱贫地区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在2022年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帮扶助农案例评选中,湖北省财政厅荣获政府采购突出贡献奖,位列榜首。

二、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额全国第一

(一)完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湖北省财政厅联合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制定出台《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规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二)大力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通过建立绿色通道,简化贷款审批程序,切实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快捷、高效、简便的专业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中标(成交)企业首次线上贷款申请,金融机构从受理申请之日起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放款。根据中标(成交)企业的融资需求,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金融机构实行应贷尽贷,不要求提供除自然人保证以外任何形式的担保和抵押。对“政采贷”线上业务给予中标(成交)企业的融资利率比同期同类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低20%以上,支持力度全国最大。

(三)创新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模式

建立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与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在全省范围内统一登录入口、供应商信息,实现“一地注册、全省通用”。携手“鄂汇办APP”便民服务窗口,推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手机客户端,在全国各地政务办理APP中率先上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功能,实现“一机在手、单点登录、全域协同、全省通办”,为企业提供了高效、便利的融资渠道。

升级改造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对开展线上融资业务的中小企业,实行“无担保、无抵押”,并给予20%以上利率优惠。2022年,全省新增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1622笔,同比增长45.1%;新增贷款49.6亿元,增长45.1%;新增惠及中小企业1144家,增长24.2%。其中,线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贷款金额28.4亿元(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数据平台),全国排名第一,一定程度上持续缓解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

三、给予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预留份额明显提高

(一)调整价格评审优惠幅度

将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的评审优惠幅度由原来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自2022年7月1日起,对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政策实行系统管控,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按照调整后的比例有效执行。

(二)“行政+技术”双重监管有效实施

湖北省财政厅联合相关部门印发通知,对工程招标投标领域11套修订后的标准文本印发全省执行。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内嵌于湖北省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以及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全环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在全面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的基础上,湖北省全面取消采购文件工本费,免收工程建设领域政府采购招标履约保证金,鼓励不收或少收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履约保证金,支持以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三)加大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湖北省财政厅明确,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2022年,湖北省各级预算单位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上建立并实现的政府采购项目9.3万个,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5.9万个,占63.7%,同比增加40.6个百分点,大幅提升中小企业在湖北省的政府采购市场份额,有效助力了营商环境优化和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四、加强推进政府绿色采购

(一)优先采购绿色产品

加大绿色采购力度,拓展绿色采购范围,对符合政策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鼓励采购人综合考虑节能、节水、环保、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因素,参考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在采购需求中提出相关绿色采购要求,促进绿色产品推广应用。2022年全年全省绿色采购比例达到90%以上,超全国85%的平均水平。

(二)提升政策执行水平

绿色采购理念深入人心。在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中,重点讲解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提升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执行水平。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设置政府绿色采购专区,集中宣传、推广,其下载及点击量不断攀升。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要求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对产品的节能、环保要求,优惠幅度以及评审标准和方法。另外,湖北省还通过信息技术,在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中设置必要的提示和管控,引导采购人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三)形成政策合力

叠加运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发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等既有政策,形成纾困解难和促进发展的政策合力。在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给予价格评审优惠时,明确对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小微企业,按上限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将政府绿色采购比例纳入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作为约束性指标;将政府绿色采购情况纳入监督检查、考核、评价体系。

新一轮绿色采购全面启动,黄石市、宜昌市、襄阳市、黄冈市获批国家“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试点城市。湖北省试点城市数量目前位列全国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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