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湖北省财政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1年湖北省财政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1-07-16 09:48 湖北省财政厅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事业单位厅驻各市州财政监督检查办事处

现将2021年湖北省财政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湖北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1年714  


2021年湖北省财政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30号)精神和财政部、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结合省财政厅实际,制定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如下

解读重大政策回应公众关切

(一)加强重大政策预公开。公开本年度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在出台重大政策,尤其是代省政府起草文件时,要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同步公开决策草案起草说明,意见征集期限不少于30日公开正式文件时,同步公开政策解读和意见征集情况,包括征集意见的数量、主要内容及采纳情况相对集中的意见不予采纳的应说明理由

(二)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紧扣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优化营商环境、加快释放消费潜力稳定和扩大就业、基本民生保科技创新、精准扩大有效投资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深化“放管服”改革、减税降费乡村振兴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发布权威信息,组织开展解读。

(三)不断改进政策解读方式。加强政策咨询服务,依托“店小二”专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为政策执行机关和企业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在出台政策时明确对应政策咨询联系人。同步更新“店小二”专线政策工具箱、12345热线问答知识库、政府网站政策问答库积极通过政策问答、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图解视频、场景演示、卡通动漫等多形式开展政策解读。解读材料应包括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内容。

(四)做好舆情回应工作。主动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具体解决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认真核查已作出承诺的落实及公开情况。及时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主动回应共性问题助力政策完善。

二、聚焦重点任务,深化政务公开

)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持续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定期更新地方政府债务专题专栏。做好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信息公开。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

)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通过专题专栏集中公开群众最关心的就业、养老、医疗、教育、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政策文件、工作进展、监督检查、政策实施效果等信息,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加大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以专题专栏形式公开财政“十四五”规划文本,同步公开规划解读材料。同时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清理公开本单位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信息,及时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发布。

(七)推进用权公开。及时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落实举措。在湖北政务服务网、厅门户网同步公开权责清单信息。进一步完善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按程序及时调整更新,确保“双随机”事项、监管事项与权责清单事项相统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要求,公开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确保清单之外无证明。

(八)做好其它重要事项公开。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全文、工作进展、年度办理总体情况信息。落实督查整改责任,及时公开督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落实情况。根据财政部相关领域标准指引出台和调整情况,动态更新湖北省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组织实施。结合本单位职权事项,动态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组织实施。

强化信息管理,推进制度执行

)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做好厅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在运维、监管、安全保障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做好厅门户网站改版工作,优化栏目设置,加强内容更新,更好发挥网站作为信息公开平台、为民服务窗口、政民互动桥梁的作用。

(十)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及时修订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版本标注、依申请公开答复期限及监督救济渠道等内容。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的管理,及时查收并办理回复。强化服务理念,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将提问相对集中、社会关注度高、与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答复予以主动公开,减少重复申请。正确使用答复文书模板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化水平。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

(十)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工作。按照国务院行政复议机构关于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的要求,加大监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单位要按照政府信息“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对照《重点任务分工表》切实履行公开主体责任,落实公开工作任务。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表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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