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财政厅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湖北省财政厅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等政策规定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要求,现公布湖北省财政厅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可在湖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http:// www.ecz.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请与湖北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27-67818503)。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省财政厅将主动公开作为建设“透明财政”和服务型机关的重要手段。对于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综合采用门户网站、政府公报及报刊、电视、政务微信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及时进行公开。一是加强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建设与维护,发布各类业务动态、通知公告、新闻等信息 11884条,发布市县财政新闻2738条。二是做好财政部网站“全国新闻联播”湖北专栏内容及省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工作,共发布新闻信息1405条。三是加大重要政策解读力度。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为重点,在厅门户网站、湖北日报等平台公开政策解读、改革进展、改革效果等信息。同时,厅主要负责同志通过媒体专访、署名文章、在线访谈等形式带头解读财政政策,扩大政策解读效果。四是通过省网上阳光信访系统平台累计受理网上信访、政策咨询等诉求438件,通过“在线沟通”平台与公众即时交流沟通435人次。五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湖北会计”政务微信服务功能,公开各类会计信息122条。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积极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2017年1月23日,通过公众网公开了2017年省级预算草案报告及附表;2月8日,公开了省级“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数;3月,督促省直部门公开了本单位部门预算、“三公”经费信息等情况;6月2日,公开了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及相关表格;8月7日,公开了2016年省级财政决算报告和收支决算情况表,并督促省直部门于9月5日前公开了部门决算。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指导市县完整、细化地编制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进一步完整、细化。省级预算报告附表全部向社会公开,其中省本级支出细化到了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基本支出细化到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细化到项目和地区。
(二)积极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严格落实财政部和省政府有关规定,督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实施机构及市县财政部门通过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等媒介,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全生命周期有关事项。在厅公众网首页设立专栏,与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实现信息互联对接,提升信息公开效率和质量。
(三)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对中央和省印发的减税降费政策文件,及时在省财政厅公众网醒目位置公开,并在《中国财经报》等媒体平台解读相关政策。健全收费基金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在省财政厅公众网设立“湖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专栏,及时公告正在施行的行政事业性和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实行常态化公开。2017年5月1日起全面停止征收绿化补偿费、联网维管费、河道砂石资源费后,及时更新目录清单,方便社会、企业及时知晓收费基金政策,接受社会监督。按年度编印政策汇编,向基层和社会发放,帮助市场主体用好用足政策。
(四)全面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要求,强化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管理,健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制度,大力开展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培训,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强化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监督。同时,将采购人民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纳入年度监督检查的范围,促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落实。全省各级在湖北政府采购指定信息媒体上发布各类信息公告199249条。
(五)大力推进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通过“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公开专项资金39项、涉及金额达690亿元。财政专项资金公开范围基本覆盖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各项财政资金,公开内容包含完整的财政资金管理信息,有助于群众了解资金管理办法、分配标准和分配依据,监督反馈财政资金分配发放是否合理、是否及时、是否真实等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落实《湖北省财政厅公共关系风险内部控制办法》,完善依申请公开机制,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17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7件,均按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取复印费、邮寄费等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申请人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3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件,申请人撤销2件;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0件。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省财政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省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还存在公开范围有待扩大、公开内容有待细化、平台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下一步,省财政厅将从以下方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一是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加强重大财政政策公开和解读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提升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二是加强预决算公开。依法及时公开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调整预算、决算的报告及报表。强化部门和市县的主体责任,增强部门预决算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督促省直部门和市县公开预决算信息,增强预决算公开的完整性,提高预决算公开的细化程度。三是全面推进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减税降费信息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和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开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带动整体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四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程序,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在厅门户网站等传统平台建设维护的基础上加快发展政务新媒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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