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财政厅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湖北省财政厅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9-02-28 17:18 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政策规定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要求,现公布湖北省财政厅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可在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http://czt.hubei.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请与湖北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27-67818503)。

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18年,省财政厅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加强组织保障和制度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厅长担任组长,各厅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为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厅领导多次听取汇报,研究部署相关工作。2018年专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厅办公室重新印发内部控制业务操作规程,对信息宣传、新闻宣传与信息公开重新进行流程梳理。

(一)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与反馈。为进一步提高建议提案办理质效,出台了《湖北省财政厅服务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规则》,建立了办公室总协调、各单位分工负责的责任机制,确保一件不落、一事不误。完善了重点建议提案督办制度,2018年共办理建议提案412件(主办62件),全部按时办结,所有建议提案主要提出人见面率、首次书面反馈意见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均达到100%。

(二)做好财政、财务和会计监督检查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开。2018年5月正式启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完善会计监督业务领域“一单、两库、一表”,规范财政执法检查。进一步扩大会计事务所随机抽查范围,将2012年以来从未接受过检查的会计师事务所列入2018年检查名单,首次开展对资产评估机构的检查抽查,将全省35家非证券资格资产评估机构列入检查名单,对驻汉21家资产评估机构单独开展检查。及时更新完善监管平台数据,加强对下督促指导。针对财政监督部门承担的会计监督检查项目,开展省、市、县三级联动检查,要求各地对重点行业和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推进随机抽查制度,检查结果由省级发布向社会公开。

(三)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一是积极稳妥地推进厅机关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 2018年3月5日、8月31日,按规定要求和口径在省政府门户网站、省财政厅公众网公开了省财政厅2018年部门预算和2017年部门决算信息。二是规范全省预决算公开管理。印发《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重申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公开的主要内容、主体、时间和公开方式等,指导全省各级各部门改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2018年,湖北省及时公开政府预决算,完善政府预决算表格体系。143家省直部门预算单位,除4家涉密单位外,均在省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预决算信息。上海财经大学发布的《2018中国财政透明度报告》显示,我省排名全国并列第三。




(摘自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8中国财政透明度报告——省级财政信息公开状况评估》)

(四)做好扶贫资金上网公示。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间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的通知》(鄂财办发〔2018〕6号)等文件精神,督促各市县做好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的公示公开。同时,省财政厅按照“两个一律”和“九个公开”的要求,及时将42项纳入扶贫资金总台账的中央层面资金、33项资金纳入扶贫资金总台账的省级层面资金予以公开。在厅公众网财政扶贫资金专栏公开公示各类资金管理办法、政策文件、资金分配文件等信息,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进一步提高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透明度。


(五)做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省财政厅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与资金支付相结合,确保政府采购合同全公开。密切关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发现问题及时沟通整改,定期在全省通报。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列入对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检查重点以及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重点,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采取上门服务和集中培训的方式,进一步宣传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政策。2018年,全省发布各类政府采购信息32万余条,是同期的1.6倍。其中,省级发布信息近9万条,是同期的1.5倍,政府采购透明度明显提升。



(六)做好“厕所革命”资金筹集、制度建设与政策宣传。一是积极筹措资金。2018年省财政厅按照《湖北省“厕所革命”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省政府批准的筹资方案,统筹落实省级奖补资金11.09亿元,采取预拨清算的方式,将资金拨付到市县财政部门。同时,转贷市县地方政府债券38亿元,支持市县开展农村“厕所革命”。二是加强制度建设。牵头制定《湖北省农村“厕所革命”省级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三是做好政策宣传。针对各地普遍反映的农村“厕所革命”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申报,省级奖补资金分配、拨付、管理等问题,以《湖北省“厕所革命”问答》的形式下发全省执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省财政厅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5896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0条,通过省人民政府公报公开文件11份,通过厅公众网发布信息5242条,通过“湖北财政”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99条,通过“湖北会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63条,通过省政府门户网发布信息31条,通过财政部“全国财政新闻联播”栏目发布各市县财政工作动态412条,通过“长江云”发布信息38条。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18年,省财政厅通过媒体专访、专家解读、在线访谈等方式,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纸媒、新媒体等各类传播载体作用,扩大传播范围和受众面,做好“两会”宣传解读、个税法修正草案解读、“财政28条”促进高质量发展解读等系列宣传。不断丰富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运用图表、图解等发布财政收支数据,解读规范性文件,制作动画对2018年政府预算进行解读等。2018年,积极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发布政策解读稿件12篇,领导信箱回复办理160件,接听热线电话4400余通。



(摘自湖北省2018年度政府预算解读动画,链接地址:http://news.cnhubei.com/xw/jj/201801/t4060188_mob.shtml?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省财政厅受理并办结依申请公开件47件,办结率100%。其中,厅公众网“依申请公开”平台受理32件,收到纸质信件14件,当面申请1件。省财政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件,所有申请均于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情况

2018年省财政厅收到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3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件,其他情形2件。收到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2件,均被裁定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未收到因信息公开引起的举报投诉件。

六、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情况

2018年省财政厅未向政务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省财政厅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较为良好,但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下一步,省财政厅将从下面几个方面着手,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一是进一步推进全省预决算公开。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鄂财预发〔2018〕4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预决算公开的主体,时间和公开方式等,强化部门主体责任,增强预决算公开工作的严肃性。二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强化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监管,实行信息公开通报机制,将采购合同公告与合同支付挂钩,并纳入监督检查范围,实现项目采购信息全过程公开,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严格执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落实“两个一律”公开要求,在厅公众网公开有关扶贫的政策、制度、办法和扶贫资金的分配结果,督促市县财政部门做好扶贫资金信息公开、落实对乡村两级资金项目的公告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提高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透明度。三是做好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在省政务管理办指导下,依法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重要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等工作。待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印发后,及时修订印发《省财政厅政务公开基本目录》,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湖北省财政厅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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