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政策解读

【媒体解读】@科技型企业,你想要的融资都在这里

【媒体解读】@科技型企业,你想要的融资都在这里

2024-06-06 18:00 湖北日报客户端 解读类型:媒体解读 解读方式:文字方式
政策解读

湖北日报讯(记者张爱虎)近日,我省制定印发《关于加强财政金融协同服务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从5个方面出台了服务科技创新的22条财政金融措施(简称“22条”)。6月6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22条”进行解读。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经锋表示,“22条”围绕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特点,有针对性地出台了财政奖补、贷款贴息、政策担保、风险补偿等多种财政金融联动政策,系统地引导创投、银行、担保等金融机构,更大力度、更多角度地支持和服务科技型企业融资。

引导创投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企业投资。处于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型企业往往规模小、轻资产、难估值,融资难度较大,对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股权融资的需求非常强烈。去年我省设立了首期规模200亿元的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目前正在抓紧统筹政府基金与国资基金、省级基金与市县基金,构建横向联合、纵向联动的投资基金体系,形成投资基金框架网络。建立完善政府投资基金和国资母基金容错免责机制,科创天使投资损失容忍度可提高至50%。对新设立、新迁入创投机构,或者投早投小投科技满足一定条件的,“22条”明确拿出真金白银对管理机构予以奖励。通过财政资金撬动和机制优化,激发投资机构投早、投小、投科技的主动性,促进金融资源进一步向科创前端进行配置。

鼓励成熟的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按照省委、省政府“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实施上市公司倍增计划”的战略部署,对于成熟的科技型企业,省财政通过奖补政策鼓励其上市融资。对于在沪深北交易所上市的,给予最高500万元分阶段奖励;在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上市挂牌科技型企业进行再融资的,按其募集资金总额分档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至今为止,省财政已累计兑付超过3亿元。

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引导加强信贷供给。当前,银行信贷还是科技型企业融资的一个主要来源,针对科技型企业特点,财政综合运用一系列措施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强科技信贷供给,缓解科技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除了前面介绍的首期200亿元技术创新专项贷款并叠加1.5个百分点的财政贴息外,鼓励各地优先将符合“鄂创融”专项工具条件的贷款和创新积分信用贷、人才贷、知识产权质押贷等科技金融专属信贷产品,纳入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范围,省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按照最高30%的比例据实奖补。同时,“22条”还明确,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增量排名前十的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每家给予30万元奖励。

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功能。针对科技型企业规模小、抵押物不足等特征,省财政目前已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考评中,加大了服务科技型企业的指标权重,下一步还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科技融资担保绩效评价体系,形成鼓励服务科技创新的良好导向。在奖补资金分配上,2023年落实融资担保机构奖补资金达到2.11亿元,首次为省级科担专营机构安排奖补资金880余万元,支持其与市县融资担保机构强化业务合作,逐步推动科技担保业务全覆盖,通过综合性措施,让更多科技型企业获得担保增信支持。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