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行政事业班)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行政事业班)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2024-07-24 17:29 湖北省财政厅会计处
01104333X/2024-28639 发文日期 2024-07-23
发布机构 湖北省财政厅会计处 鄂财会发〔2024〕17号
财政 效力状态 有效
文件名称 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行政事业班)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重要思想,根据《会计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21-2025年)》(财会〔2021〕34号)、《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财会〔2022〕3号)及《财政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行政事业班)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4〕21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24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行政事业班)选拔培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在中央各部委、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所辖直属行政事业单位,或者军队师级以上单位,或者大型科研院所、高校、医院担任分管财会部门的负责人、财会部门负责人或副职。

(三)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工作经验,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以上。

(五)年龄不超过45周岁(出生日期应为1979年1月1日后,含1月1日),身体健康,具有充足时间和精力参加学习。

(六)获得本人所在单位的同意和支持。

已参加过或正在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各类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的,不再参加选拔培养。

最近5年内因会计工作违法、违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不得参加选拔。本人所在单位最近5年内存在严重违反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且与本人工作或职权范围有直接关系的,不得参加选拔。

二、选拔申报工作具体安排

(一)组织分工。省财政厅负责组织全省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行政事业班)培养对象选拔的申报工作,各市、州、直管市、林区财政部门协助做好政策宣传、组织报名及初审工作。请各有关单位加强宣传引导,组织发动本地或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财会人员积极报名,并为入选人员参加培养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二)材料报送。省直有关单位人员的申报材料直接报送省财政厅会计处;市州行政事业单位按属地原则申报,申报材料由所在市、州、直管市、林区财政部门按照财政部要求的条件进行初审,受理后汇总报送省财政厅会计处。申报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2024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行政事业班)申请表》,以及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1份。《申请表》中“所在地区或部门”填写“湖北省”,“主管部门审核意见”栏由省财政厅负责填写。

(三)时间地点。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23日;考试时间为2024年9月21日(周六)上午8:30-12:00,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我省考场设在武汉市,具体地点考前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67818762

邮箱:kjc5062022@163.com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8号 湖北省财政厅会计处


附件:1.《财政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关于开展

         2024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行政事业班)选拔

         培养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4〕21号)

      2.2024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行政事业班)申请表


湖北省财政厅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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