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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财政厅关于送达武汉邦和华裕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撤销执业许可决定的公告
索 引 号 | 01104333X/2024-24443 | 分 类 | 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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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财政厅会计处 | 成文日期 | 2024-06-13 |
文 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件名称 |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送达武汉邦和华裕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撤销执业许可决定的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4-06-14 |
武汉邦和华裕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97 号)的规定,我厅于 2024年6月11日作出了《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撤销武汉邦和华裕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决定》。因受送达人下落不明,通过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将该文书送达当事人。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也可到湖北省财政厅会计处(武昌区中北路8号510室、联系电话:027-67818765)领取上述文书。
附件: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撤销武汉邦和华裕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决定
湖北省财政厅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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