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有关事宜的通知
索 引 号 | 01104333X/2024-06840 | 分 类 | 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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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财政厅行政处 | 成文日期 | 2024-01-12 |
文 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件名称 | 关于省级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有关事宜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4-01-15 |
各会议定点场所:
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将对《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变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采购方式。为确保国家新的管理办法出台前已确定的省级会议定点场所相关工作正常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已签订《湖北省2022-2023年度省级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协议书》(以下简称原协议),且在2022-2023年度无违约行为的会议定点场所,原协议在办理续期手续后(不超过1年),继续有效。待财政部新的管理办法出台后,再按照新的采购方式重新进行确认。
二、合同续期采取自愿的原则,确定办理续期的酒店在2024年1月19日前,在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系统(meeting.mof.gov.cn)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省级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续期服务承诺书,请各场所在承诺书左上角填好本酒店的定点场所代码(详见附件2)。逾期未上传者视为自动放弃续期资格。
三、定点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应提出书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持现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正本、副本均可)办理,并提供原法人营业执照、现法人营业执照、工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通知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到省财政厅办理备案手续。
附件:1.省级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续期服务承诺书
2.会议定点场所代码表
湖北省财政厅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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