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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 省发改委关于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费收费延期意见的函
索 引 号 | 01104333X/2024-00306 | 分 类 | 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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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财政厅法规税政处 | 成文日期 | 2023-12-28 |
文 号 | 鄂财税字〔2023〕4609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件名称 | 省财政厅 省发改委关于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费收费延期意见的函 | 发布日期 | 2024-01-04 |
省体育局:
你局转来《关于申请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费收费延期的函》(鄂体函〔2023〕47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意见函告如下:
“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考试费”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4〕10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资格考试收费管理的通知》(鄂发改价调〔2022〕33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此函
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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