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问题情况、整改落实情况】省财政厅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第32号)销号工作情况说明
索 引 号 | 01104333X/2021-05552 | 发文日期 | 2021-0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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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 文 号 | 无 |
分 类 | 其他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按照省政府督办的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要求,涉及我厅整改事项的“加大非法侵占长江岸线问题清理整治力度,增强船舶污染防治与风险应急能力”。该项整改任务应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结账。现将有关整改情况说明如下:
按照整改工作要求,我厅会同省直相关部门认真开展整改。省级财政预算2020年度安排港航水运系统行政执法等行业管理经费0.4亿元,用于支持港航执法部门开展长江、汉江等岸线治理;安排长江港航建设发展专项资金6亿元,用于支持港口码头设施建设、船舶污染防治等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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