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问题情况、整改落实情况】省财政厅关于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反馈意见(第34号)销号工作情况说明

【督查问题情况、整改落实情况】省财政厅关于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反馈意见(第34号)销号工作情况说明

2021-02-05 18:01 湖北省财政厅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处
01104333X/2021-05465 发文日期 2021-02-05
发布机构 湖北省财政厅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处
其他 效力状态 有效

按照省政府督办的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要求,涉及我厅整改事项的“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该项整改任务应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结账。现将有关整改情况说明如下:

按照整改工作要求,我厅会同省直相关部门认真开展整改。2019年至今,共拨付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3.25亿元,用于支持全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相关工作。拨付省级生态文明建设“以奖代补”资金和省级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以奖代补”资金共计5.78亿元,用于支持相关地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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