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问题情况、整改落实情况】省财政厅关于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第5号)销号工作情况说明

【督查问题情况、整改落实情况】省财政厅关于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第5号)销号工作情况说明

2021-02-05 18:01 湖北省财政厅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处
01104333X/2021-05464 发文日期 2021-02-05
发布机构 湖北省财政厅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处
其他 效力状态 有效

按照省政府督办的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要求,涉及我厅整改事项的生态环保执法力量不足,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倒逼作用不明显”。该项整改任务应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结账。现将有关整改情况说明如下:

按照整改工作要求,我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认真开展整改。是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进程,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湖北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经费保障和资产划转配置工作方案》和《湖北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经费基数划转方案》,指导相关地区做好拟垂改地区监测监察执法机构历年收入支出、资产和债权债务等基础数据统计上报工作。二是会同省生态环境厅指导各地做好支出基数核定相关工作。三是核定了市(州)上报的上划经费基数并报送省政府审批。四是按省政府批示通知市州办理结算上解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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