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落实情况】武汉市住房租赁市场督查通报问题整改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武汉市住房租赁市场督查通报问题整改到位

2020-12-29 19:28 武汉市财政局
01104333X/2020-171305 发文日期 2020-12-29
发布机构 武汉市财政局
其他 效力状态 有效

2020年11月26日,国办督查室公布《关于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发现部分地方和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不到位典型案例的通报》,指出武汉市2019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剩余6.47亿元未落实到具体项目,项目整体进展缓慢。为及时抓好问题整改工作,武汉市财政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快速响应、认真研究、全面部署,加速推进整改工作。截至11月27日,2019年中央补助资金6.47亿元全部拨付到项目单位,在省政府规定的整改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今年住建部召开的两次全国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推进会议材料显示,截至2020年7月底武汉市拨付资金达到1.9774亿元,截至11月24日达到7.04亿元,在全国16个试点城市中均排名第5。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通报以后,市财政局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对整改工作迅速部署并提出要求,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党组书记全面压实第一责任,明确提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把问题整改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紧抓不放;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照问题层层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处室负责同志全面负责本部门的整改落实工作,统一思想,层层传递压力,实施台账管理、每周报送进度、半月总结管理。

二、坚持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实效。围绕整改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方案,列出整改时限,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对于新建类项目储备不多等复杂问题,市财政局、市房管局主要领导先后三次对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相关的在汉央企、市属国有企业进行政策推介,深挖人才公寓房等潜力项目。

三、注重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抓落实、抓成效,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让整改成为促进工作发展的过程。一是及时修订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扩范围、改方式、提标准,拓展财政支持政策,加大对项目资金的投入强度。二是强化补助资金监管,制发《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关于做好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武房规〔2020〕4号),要求企业对资金使用要专户专存、专款专用,确保资金投入到扶持项目,防范资金使用风险。三是建立项目跟踪管理制度。梳理各类项目资源,收集租赁住房项目入库动态管理,为企业解决项目申报、审批、建设、使用过程中的各类问题,更新项目信息,服务企业做好资金补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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