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财政厅召开专题会议布置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 相关工作

湖北省财政厅召开专题会议布置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 相关工作

2021-12-15 20:28 湖北省财政厅监督处
01104333X/2021-67985 发文日期 2021-12-15
发布机构 湖北省财政厅监督处
财政 效力状态 有效

为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湖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办法》(鄂财办发〔2021〕4号)各项要求,推进我省“一卡通”发放管理工作,经厅党组书记、厅长、“一卡通”领导小组组长龙正才同志同意,5月27日,厅总会计师、厅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刘仁樵,主持召开了省财政厅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会议。会议学习《省财政厅关于成立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湖北省财政厅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办法实施方案》,讨论《关于推进全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并对相关工作提出要求。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一卡通发放管理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如果管理跟不上,不仅会损害群众利益,也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各责任处室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履行责任,对照《湖北省财政厅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资金管理办法实施方案》相关要求,认真研究、抓好落实;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跟踪督办,扎实推进相关工作。

二要强化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一卡通”发放管理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除财政厅外,还涉及各个政策制订和业务管理部门。厅内各责任处室要增强大局意识,加强与对口省直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惠民惠农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工作。一是督促对口省直部门2021年6月底前通过湖北省政务服务网、各单位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鄂汇办”、湖北省政府门户网站等政务媒体向社会公布补贴政策清单(含补贴项目名称、标准等)。二是督促对口省直部门在2021年7月底前向我厅报送“一卡通”资金的政策标准、资金规模、发放模式等相关资料。三是督促对口省直部门清理各项补贴资金发放银行,是否在湖北银保监局推荐的代发金融机构范围之内。四是督促对口省直部门修订完善惠民惠农政策后,按政务公开的规定及时公布相关补贴政策和标准。对新增的“一卡通”发放对象,要依法依规选定发放银行,并及时向省财政厅报送相关材料。五是督促对口省直部门加强对发放对象、相关数据的审核,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负责。

三要确保补贴资金发放和管理平台建设按期完成。一是监督处2021年10月底前,根据省直相关预算管理部门报送的资料,梳理现有及准备纳入“一卡通”发放的资金项目及资金发放流程,明确需采集的信息要素名称、口径和相互勾稽关系,编写业务需求档案。二是2021年12月底前,信息处按照《湖北省财政厅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鄂财办信〔2018〕170号)规定,进行系统功能评审及项目投资评审。根据工作方案提出补贴资金发放和管理平台建设经费需求,按程序列入2022年部门预算。三是信息处安排专人负责,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和大数据监管要求,2022年9月底前建成全省集中统一的补贴资金发放和管理平台。四是办公室做好涉及“一卡通”相关工作经费保障。五是加强跟踪督办。机关纪委要加强督办,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地,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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