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实地检查工作计划
索 引 号 | 01104333X/2023-05261 | 发文日期 | 2023-0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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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财政厅会计处 | 文 号 | 无 |
分 类 | 财政 | 效力状态 | 有效 |
为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以下简称行业)日常监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工作需要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实地检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会计师事务所实地检查工作,促进会计师事务所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提升职业道德水平和执业质量,增强自律性、公正性和专业化水平,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检查范围
重点对2023年新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年度报备中需重点关注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检查。
三、检查内容
会计师事务所设立条件、内部管理制度(包括风险管理和执业质量控制制度)建立等方面的检查。
四、检查方式
采取自行检查和联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及年度报备情况,联合市州财政局和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开展实地检查。
五、检查时间安排
(一)检查准备阶段(7月上旬)
7月上旬,发布检查通知,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要求。
(二)检查实施阶段(7月下旬至10月底)
组织开展现场检查,若检查认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具备执业条件的,检查组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责令其在60日内整改到位。整改期限满,检查组应再次赴现场实地进行复查。
(三)处理阶段(11月-12月)
若实地检查、复核后,会计师事务所仍不具备执业条件的,检查组应将实地检查、复查的情况及工作底稿提交省财政厅会计处,省财政厅会计处将依据检查结果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厅领导审定后,依法对会计师事务所予以撤销。
湖北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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