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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说明】《湖北省财会监督专家人才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草案说明】《湖北省财会监督专家人才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2024-09-04 14:30 湖北省财政厅监督处
01104333X/2024-33265 发文日期 2024-09-04
发布机构 湖北省财政厅监督处
财政 效力状态 有效
音频解读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加强全省财会监督人才选拔、培养、管理和使用,推进财会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我们起草了《湖北省财会监督专家人才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财会监督是财政部门的重要职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23年以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建立高层次的财会监督专家人才库。

二、起草过程

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我们学习借鉴外省成熟做法,结合湖北省实际,制定了湖北省财会监督专家人才库建设管理办法,经征求各市州财政部门、省财政厅各处室、省财政厅派驻各市州财政监督检查办事处和相关行业协会意见,形成《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

《征求意见稿》共七章二十条,分别为总则、选拔、管理、培养、履责、评价考核、附则。具体为:

第一章“总则”,主要明确起草目的和依据、基本原则、人才库组成等。

第二章“选拔”,主要明确选拔条件、入库程序等。

第三章“管理”,主要明确人才库成员动态管理、资格管理等。

第四章“培养”,主要明确人才库成员相关培养措施和方法。

第五章“履责”,主要明确人才库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章“评价考核”,主要明确人才库成员绩效考核相关内容。

第七章“附则”,主要明确办法施行日期和试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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