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财政厅2023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索 引 号 | 01104333X/2024-11417 | 发文日期 | 2024-01-16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财政厅法规税政处 | 文 号 | 无 |
分 类 | 财政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按照法律授权,湖北省财政厅依法行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裁决等行政执法职能。2023年度行政执法统计情况如下。
一、行政执法主体概况
(一)执法情况概述
1.行政许可权: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办理审计业务审批。
2.行政处罚权:对财政财务管理、会计行业、注册会计师行业、资产评估行业、政府采购活动履行监督职责,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3.行政确认权:对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进行认定。
4.行政裁决权:对政府采购投诉进行处理。
(二)行政执法机关及各执法主体的执法岗位设置数量及在岗执法人员数量
1.行政许可设置岗位数量为2,实际在岗2人;
2.资产评估行业监管执法岗位数量为3,实际在岗2人;
3.政府采购活动监管执法岗位数量为8,实际在岗7人;
4.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设置岗位数量为3,实际在岗3人;
5.财政监督检查设置岗位数量为14,实际在岗14人。
二、2023年度行政执法案件情况
(一)2023年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 ||||||||
单位 名称 | 警告 | 通报 批评 | 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 | 没收非法财物 | 暂扣许可证件 | 降低资质等级 | 吊销许可证件 |
湖北省财政厅 | 6 | 3 | ||||||
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 责令停产停业 | 责令关闭 | 限制从业 | 行政拘留 | 其他行政处罚 | 合计 (宗) | 罚没金额(万元) | |
3 | 12 | 15.5 |
说明: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2.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表格排序在后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表格排序:(1)警告;(2)通报批评;(3)罚款;(4)没收违法所得;(5)没收非法财物;(6)暂扣许可证件;(7)降低资质等级;(8)吊销许可证件;(9)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10)责令停产停业;(11)责令关闭;(12)限制从业;(13)行政拘留;(14)其他行政处罚。3.“没收非法财物”能通过评估、拍卖等手段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4.“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二)2023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宗) | |||||
单位名称 | 申请数量 | 受理数量 | 许可数量 | 不予许可 数量 | 撤销许可 数量 |
湖北省 财政厅 | 28 | 28 | 28 | 0 | 2 |
说明:1.“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2.“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三)2023年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 行政检查 | 行政裁决 | 行政确认 | 合计(宗) | |
宗 数 | 宗 数 | 涉及金额 (万元) | 宗 数 | ||
湖北省财政厅 | 41 | 22 | 9725.64 | 54 | 117 |
说明:1.“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2.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检查记录的,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3.“行政裁决宗数”、“行政确认宗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决定的数量。
(四)2023年行政执法实施概况
1.实施行政处罚12件,人均办件量0.86件。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
2.实施行政许可(含撤销许可)30件,人均办件量15件。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
3.实施行政检查41件,人均办理1.95件。会计评估监督检查(省本级),共检查28家单位,其中行政事业单位10家,国有企业2家,会计师事务所8家,资产评估机构8家,人均检查量2件。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省本级),共检查13家省直单位,人均检查量1.86件。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4.实施行政裁决22件,人均办理量3.14件,涉及金额9725.64万元。行政裁决的主要内容为处理湖北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投诉,化解政府采购活动争议。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以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
5.实施行政确认54件,人均办件量18件。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湖北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办法》(鄂财税发〔2018〕21号)。
三、2023年度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情况
(一)注册会计师行业
收到投诉45件,办结44件,正在办理中1件。
(二)资产评估行业
收到投诉5件,转市州财政局办理3件,均已办结。
(三)政府采购活动
1.2023年度新收到投诉61件,其中实施行政裁决22件(包括裁决投诉事项成立13件,驳回投诉8件,2022年未办裁决成立1件);不予受理22件,投诉人自愿撤回投诉12件,告知另行投诉2件,正在处理中4件。
2.收到信访举报29件,依法办理27件,正在处理中2件。
湖北省财政厅
2024年1月16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