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省财政工作要点

2022年全省财政工作要点

2022-01-21 18:00 湖北省财政厅办公室
01104333X/2022-41715 发文日期 2022-01-11
发布机构 湖北省财政厅办公室
财政 效力状态 有效
音频解读

2022年全省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九次和十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抓牢抓实政治机关建设,坚定不移把“两个确立”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财政自觉;牢牢把握稳字当头、稳中求进重要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推动高质量发展,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正确把握财政收入严峻形势,提前谋划新时代新阶段财政工作,大力加强财源建设,加快调整优化地方财源结构,促进财政顺利转型;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证财政支出强度,规范支出优先顺序,集中财力保“三保”、保重点;健全地方政府依法适度举债机制,从严从实防控政府债务风险,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坚持过“紧日子”,严肃财经纪律,整饬财经秩序,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提升财政治理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

1.旗帜鲜明讲政治。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真正把“两个确立”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坚持“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引导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财政工作的政治站位、理论站位、时代站位。聚焦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等重点,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精准化,强化督办落实,提升财政执行力。加强财政调查研究,健全调研联系点工作机制落实财政调研课题厅(局)长负责制,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确保财政工作更好服务大局。

2.全面加强财政系统党的建设。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建和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用好党建考核“指挥棒”,推动党建任务落实落地。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和“一学一报”等制度,加强党组织建设。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继续推行党建工作“两个清单”,深化“四查四看”,落实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健全“三重一大”决策机制等制度,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开展迎接党的二十大系列活动。落实“双报到、双报告”制度,常态化抓好联系社区工作。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指导厅驻市州财政监督检查办事处,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抓好党建工作。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做好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

3.从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严字当头,推进清廉机关建设,以铁的纪律守牢廉政底线,建设“好正实优”财政机关。围绕关键领域、聚焦关键岗位,加快完善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落实财政资金分配规程,严格按制度管钱管事。全力支持配合纪委监委派驻机关监督执纪问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落实督查检查和精文减会规定,推进规范监督外包等工作,持续整治部署工作“一刀切”、推进落实“中梗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构建财政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4.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树牢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落实“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完善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培养机制,持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规范公务员招录和平时考核、干部编制管理、因私出国(境)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创新方式,整合资源,打造精品,优化财政干部培训管理、运行、保障体系,提升制定政策、推进改革、应对风险的能力水平。

二、全力确保财政平稳可持续运行

1.做强做实财政收入。加强财源建设,做强财税培植、做大财政总量、做优结构质量,推动构建多点支撑、结构合理的现代财源体系。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合理确定财政收入目标,坚决防止收过头税。持续整治违规涉企收费,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加强财政收入真实性核查,坚决查处虚收空转等问题,规范征管,做实收入,提高质量依法处理各种偷税漏税行为,确保应收尽收、应缴尽缴。

2.集中财力保重点、办大事。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加强预算管理,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建立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分配机制。大力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继续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严控过高承诺,落实基本公共服务备案制度,确保财力保障可持续。加大“四本预算”、结转结余、各类资金资产资源的统筹力度,依法依规将部门各类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将压减的支出和统筹的财力,集中用于保障“三保”、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重要政策、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

3.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坚持财力下移,转移支付优先用于市县“三保”,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严格支出秩序,严格对照国家和省政策规定的三保保障清单坚持三保支出的优先顺序,足额保障、不留缺口。强化“三保”预算审核,完善资金调度规程,对收支矛盾突出、债务负担重、暂付款规模大、库款保障水平持续偏低的县市实行重点监控。严格落实规范后的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政策。

4.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强化政府债务预算管理、限额管理,加强常态化监测和风险评估预警,实现债务限额与偿债能力相匹配。严格落实专项债券投向领域禁止类项目清单和违规使用专项债券处罚机制,确保资金依法合规使用。全面建立支出进度通报预警制度,实现专项债券项目绩效自评全覆盖。管好用好政府债券,规范政府融资举债行为,杜绝新增隐性债务。

5.严肃财经纪律,整饬财经秩序。按照财政部部署,组织开展收入预算管理、支出预算管理、国库管理、资产管理、债务管理等领域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让财经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财政政策和管理制度,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切实加强财政管理,规范收支行为,坚决杜绝铺张浪费行为,严禁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发放津贴补贴,严禁建设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三、强化财税支持和引导,助力释放经济发展潜能动力

1.纵深推进区域发展布局。强化“一主引领”,发挥好财税政策作用,统筹资金支持打造武汉城市圈升级版,提升武汉城市圈整体实力。做实“两翼驱动”,做大做强骨干企业和支柱财源,支持相关市州争取国家全域系统化海绵城市等相关专项示范试点。统筹“全域协同”,建立激励引导机制,调整市州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励办法,扩大激励资金规模,完善省管县财政体制和财税激励政策,鼓励各地竞相发展,涵养区域税源,构建财政增收的多极支撑。

2.积极撬动有效投资。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强化重大项目、重点工程资金保障。支持推进城市更新和交通“硬联通”等重要领域基础设施建设。用好政府专项债券,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做深做细高质量项目储备,开辟评审“绿色通道”,做好专项债券项目组织、申报、推进等工作。优化债券使用方向,重点支持在建工程后续融资,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积极主动争取国家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等支持。加强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满足合理融资需求。加大国际贷赠款项目储备、申报、实施力度。

3.推动消费提质升级。把握扩大内需战略基点,用好市场体系建设、服务业发展引导、外经贸、文旅产业融合、大健康产业等专项资金,助力提振消费支持加快补齐农村流通体系短板,促进产销高效对接。支持现代服务业千亿产业集群培育。实施政府采购支持消费助农兴农政策。继续落实中央财政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建设。推动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规范化精细化,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管理、目录管理和绩效管理,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实施行为。

4.加大援企纾困力度。坚决落实中央新出台的规模性、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坚持制度性、阶段性相结合,帮助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制造业等重点行业纾困解难落实汽车芯片保供奖励,实施为煤电企业缓税等措施。继续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和科技担保体系建设,做实风险共担和“四补”机制,引导担保机构聚焦并做强主业。综合运用普惠小微首贷奖补、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府性融资担保增信、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等工具,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价。继续通过预留政府采购份额等方式,优化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市场竞争环境。深化“免申即享”改革,促进惠企政策更高效率落地生根。

5.支持加快科技自立自强。继续加大基础研究支持力度,推进湖北实验室建设,支持武汉争创“两个中心”。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进科技经费管理改革,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切实为科研人员“松绑”减负,激励多出高质量科技成果。落实税收、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金融等支持科技创新政策。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通过省地联动、无偿补助等方式,支持重点产业领域中的关键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

6.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用好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采取直接补助、政策奖补、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加快成长,服务构建51020”现代产业集群。全面落实先进制造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本加大投入,推动“光芯屏端网”等战略新兴产业加快发展。落实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实施意见,支持国有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战略性调整。

7.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落实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按规定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确保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阶段性目标相适应。优化财政支农供给结构,完善创新资金投入方式,促进形成多元投入格局。继续安排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资金,撬动政策、资金、人才等要素投向农业十大产业链。履行牵头职责,持续推进小龙虾全产业链发展。继续推进高质量农田建设,保障粮食安全和猪肉蔬菜等农副产品有效供给。推动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加快补齐农业机械化短板。筹措资金支持补齐防汛排涝、水资源配置、农村饮水安全等方面的水利短板,保障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继续推进农业保险提标、增点、扩面,实现产粮大县完成保险全覆盖,不断提升农业保险质效。有序开展美丽乡村示范片建设试点,继续支持红色美丽乡村和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支持开展“擦亮小城镇”行动,推进建设美丽村镇行动。支持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公司做大政策性业务规模。

8.大力推动绿色发展。坚持资金投入同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相匹配,分级分层分类落实财政保障政策,打造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升级版。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完善生态要素分类补偿机制,健全纵横结合的综合补偿制度。支持长江干、支流等重点流域建立跨省和跨市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完善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储备制度。支持开展长江高水平保护攻坚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和国土绿化示范等项目建设。探索构建市场化、多元化生态环保投融资机制,推进碳市场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有偿参与生态保护修复。争取国家绿色基金支持,用好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充分发挥其放大和撬动作用。支持实施长江“十年禁渔”。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争取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持续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

四、突出保基本兜底线,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1.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支持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做到应纳尽纳,强化及时帮扶。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统筹做好“十三五”规划内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性融资资金偿还。配合落实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责任,推动项目资金持续发挥作用。倾斜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继续支持9个原深度贫困县打造特色优势农业全产业链、农旅融合发展等试点。

2.推进健康湖北建设。对医保基金负担的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给予补助,支持实施居民免费接种政策,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资金需求。健全重大疾病医疗和救助制度。深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推动健全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体系。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支持。

3.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调整完善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优化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安排就业补助资金,支持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对接落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统筹制度,建立地方财政养老保险投入长效机制,完善省与市县养老保险支出责任分担机制,做实缺口补助资金,确保养老待遇及时足额发放。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稳步推进城乡统筹,强化困难群众兜底保障。

4.积极发展高质量教育。落实“三个确保”要求,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安排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经费,加快补齐农村办学条件短板,加大对乡村小规模学校与特殊教育学校支持力度,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统筹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加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落实高校“双一流”建设资金,健全多元化筹措高等教育资金体制机制,支持省属公办本科高校内涵式发展。用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支持改善办学条件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并按时足额发放,进一步改善乡村教师待遇。

5.支持文化体育事业繁荣发展。合理评估地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规范支出标准,确保服务有保障、财力可持续。完善相关资金管理机制,支持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加强国家文物保护利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保障公共文体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支持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助推体育产业发展。

6.做好住房保障工作。继续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优化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结构,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发展长租房市场,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支持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工作。

7.提升社会治理水平。落实保障责任,确保党和国家机构正常运转。规范省级对村转移支付资金管理,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推进化解村级债务,巩固规范化财政所创建成果,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做好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街道体制改革等财政保障工作。完善省以下法院检察院经费保障体制,助推公安、国家安全、司法行政、监狱等政法领域改革。强化财政应急保障,支持全省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应急处置能力提升。

五、统筹推进财税改革与财政管理,提升财政治理能力

1.加强法治财政建设。贯彻落实《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财政系统法治财政示范点建设,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做好将磷石膏纳入环境保护税税目范围的立法工作。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财政法治宣传教育。

2.健全省以下财税体制。深入推进省以下分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动态调整事权和支出责任机制。完善省对下转移支付制度,健全一般性转移支付、共同事权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构成的省对下转移支付体系,强化不同转移支付的政策引导功能。建立市县财政承受能力与财政可持续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工作机制。

3.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出台我省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具体实施意见。完善项目入库评审和滚动清理机制,所有预算支出以项目形式纳入项目库,建立以项目为基本单元的预算管理机制。加快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稳妥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拓展预决算公开范围、内容。将制度规范与信息系统建设紧密结合,规范预算管理工作流程,统一数据标准,整合各类应用软件,扩展预算管理一体化功能范围,加快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

4.强化财政支出管理。建立常态化直达资金监管机制,结合实际扩大直达资金范围,进一步放大直达机制效果。优化直达资金分配使用流程,加快预算下达和资金使用进度,确保资金直达基层、惠企利民。落实直达资金备案审核要求,确保资金安排符合制度规定、体现政策导向。健全直达资金监控体系,强化从资金源头到使用末端的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加强库款联动机制建设,促进与债券发行、国库现金管理、资金调度等联动衔接。持续抓好暂付暂存性款项清收消化工作。

5.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社保基金预算和政府债券资金纳入预算绩效管理,实现绩效管理全覆盖。完善绩效评价工作机制,构建以单位自评为基础、部门评价为主体、财政评价为引领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动建立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预算绩效指标库。积极运用成本效益分析等方法开展预算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衔接,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资金。推动事前绩效评估与评审的有效融合,充分发挥财政评审的定量基础和技术支撑作用。

6.加强财政监管。完善内控制度,加强对财政核心业务、财政管理权力的监督制衡,降低业务风险与廉政风险。综合运用日常监管、重点监控、现场督查等方式,实行全过程常态化监管。开展省级财政重大项目资金监督,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重点领域资金监管,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系统建设。跟进专项债券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工作,推动清产核资、追责问责、追赃挽损到位。稳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建设。强化彩票市场和资金监管。加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强化省直汉外预算单位财务监管。全面加强办事处建设,提高办事处工作效能和管理水平,更加有效发挥就近监管优势,高效履行监督职能。

7.加快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全面落实“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逐步扩大预算单位在选择采购方式、评审专家和采购代理机构等方面的自主权。构建行政监管、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三位一体监管格局。全面梳理修订各项政府采购制度,做好制度衔接和“立改废释”工作。继续落实关于支持创新、绿色、军民融合等方面的采购政策。

8.加强国资综合监管。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强省级国有企业资本性支出项目重点绩效评价管理。有序推进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严格国有资产配置和收益预算审核,加强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资产入账登记工作。扎实做好2022年国有资产综合报告工作。强化省级国有金融资本委托管理工作。

9.加强会计管理。推动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强化会计质量监督和注册会计师行业建设,加大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力度,持续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更好履行财会监督主责。积极筹建会计准则制度咨询专家库。出台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指引,加强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作。高质量做好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进一步深化会计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行业管理与服务,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和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水平,开展会计行业执业许可电子证照推广实施。

10.提升机关管理质效。做好政务协调、财务管理、信息宣传等工作,确保机关运转规范。围绕政务服务一网通办高效办成一件事互联网+监管优化财政服务,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继续发挥《财政与发展》平台作用。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统筹推进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安全保卫、绿化等工作,提高后勤服务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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