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财政发展“十二五”规划

湖北省财政发展“十二五”规划

2012-08-24 16:35 湖北省财政厅
01104333X/2019-78055 发文日期 2012-11-01
发布机构 湖北省财政厅
其他 效力状态 有效

“十二五”时期(2011年至2015年)是全省积极应对国内外发展环境重大变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是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加快实现湖北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机遇期;也是深化财政改革的攻坚时期。根据《湖北省委关于制定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湖北省财政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规划》总结了“十一五”时期财政工作,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推手,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分析了“十二五”时期财政改革发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明确了“十二五”时期财政改革发展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提出了今后五年财政发展政策措施。

一、“十一五”时期全省财政发展改革基本情况

“十一五”时期,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不断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圆满完成了全省财政“十一五”规划确立的目标任务,为“十二五”时期实现跨越式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一)财政实力不断壮大,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以全省经济快速发展为基础,通过推进财税体制改革,逐步形成了稳定、健康、可持续的财政收入增长机制,财政收支规模不断迈上新台阶。一是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全省财政总收入从2005年的728亿元,增长至2010年的1919亿元,年均增长21%。二是财政支出规模不断扩大。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支出从2005年的779亿元增长至2010年的2501亿元,年均增长26.3%。三是县(市)级财力不断增强。全省县(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从“十五”末年的153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487亿元,年均增长26.1 %,县(市)财政实力明显增强。全省财政收支规模的稳定增长,为支持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证。

(二)发挥财政调节经济作用,促进了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一是沉着应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2008年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使我省经济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复杂形势。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积极落实中央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积极财政政策,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通过调整支出结构筹集各级各类财政性资金1500亿元,以带动全省全社会投资1.5万亿元,有力地拉动了经济增长。二是大力支持“两圈一带”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加大“两圈一带”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建立健全武汉城市圈财税利益分享机制,制定支持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长江经济带发展的财税政策,促进圈域内经济要素合理流动和资源优化配置,支持武汉城市圈和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长江经济带发展,坚持财力下移,支持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设立了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推进全省融资性担保体系建设,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三是积极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始终把调整优化结构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根据省政府十个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的具体要求,加大财政科技资金投入,创新资金使用方式,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企业产业升级。重点支持汽车、钢铁、石化、装备制造等行业提档升级,“千亿元产业发展计划”全面完成。加大对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扶持力度,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10.8%,工业实现利润和税金年均分别递增29.2%和22.1%。四是大力推动节能减排促进实现绿色增长。筹措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节能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淘汰落后产能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等。建立生态文明建设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全省生态文明建设。

(三)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支持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始终把支持解决“三农”问题放在财政工作的重要位置,从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以仙洪试验区为示范,不断加大支农投入,着力创新支农机制,全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是财政支农投入力度前所未有。我省财政支农力度不断加大,“十一五”时期用于“三农”支出达1200亿元,财政支农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从2005年的8.1%稳步提高到2010年的12.2%,财政支农稳定增长机制初步建立。二是强农惠农政策得到有效落实。财政强农惠农政策力度不断加大,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惠及全省所有种粮农民,并通过“一折通”发放。油菜、小麦、玉米、棉花等良种补贴实现了全覆盖,花生、马铃薯等农作物在主产区开展补贴试点,农机具购置补贴的种类和范围逐步扩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初步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农业补贴政策和农业保险体系。三是积极支持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改善。积极开展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加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高产农田建设、低丘岗地改造等的投入,农村综合生产能力有了显著提高;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加大村庄整治、农村饮水安全、农村“一建三改”和农村公路等方面的投入,农村人居环境有了明显变化。四是积极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积极支持农业优势产业化经营项目发展和优势农产品板块建设;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和“农村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重点扶持了一批经营良好、带动辐射能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五是积极支持全省农村综合改革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深化,全省“乡财县管”改革成效明显,“以钱养事”新机制逐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建立,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化债任务全面完成。

(四)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增加了民生方面的财政支持。一是大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建立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建立健全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不断改善农村教育设施和农村孩子平等受教育的环境资源。全省财政累计安排教育资金450亿元,比“十五”时期的教育投入增加360多个亿,增长413%,有力地促进了教育、民生等社会事业的发展。二是积极支持稳步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支持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支持优抚救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开展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促进全省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确保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和医疗。全省财政社会保障累计支出1831亿元,年均增长23.8%。三是积极促进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充分发挥文化旅游魅力,筹集资金成功举办“八艺节”和“六城会”。支持乡镇文化基础建设和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积极支持完善图书馆、博物馆和其他文艺体育场馆的建设。加大对各种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投入力度。筹措优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我省文化产业的发展。四是加大公共安全保障投入。支持全省政法系统建设,提高财政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保障水平。支持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湖北建设工作。支持监狱系统改革,提高全省监狱系统的经费保障能力。积极应对重大、特大自然灾害,全力筹集救灾资金,强化资金跟踪问效,全面完成对口援建四川省汉源县工作任务。

(五)大力推进财政改革,建立健全财政管理体制机制。一是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逐步完善。省管县财政体制逐步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初步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科学规范,进一步理顺了省、市、县三级财政关系。二是预算制度改革不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不断推进,省直部门全部实行了比较规范的部门预算,市(州)级预算单位90%以上实行比较规范的部门预算,县(市)级达到80%以上。研究探索了预算管理与部门资产管理和项目评审相结合的有效形式。三是财政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全面铺开。基本实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目标,全省省、市、县三级共23600个预算单位和1261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已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绝大部分地区已实施了公务卡改革,实行公务卡改革的预算单位达到8300多家,累计发放公务卡21万张。四是政府采购工作日趋规范。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政府采购监管制度体系,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与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协调推进,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率达到100%,政府采购资金国库直接支付率达到80%以上。全省政府采购规模从2005年的76亿元增长到2010年的265亿元,年均增长28.5%。五是非税收入管理成效凸显。制定了湖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将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实现了从预算外资金管理到非税收入管理的转变,确定了“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管理、政府统筹”的非税收入管理模式。全省纳入一般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从2005年的93亿元增长到2010年的233亿元,年均增长20.1%。六是地方债务管理机制逐步完善。“十一五”时期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近10亿美元,有效地弥补了经济社会发展资金投入不足。建立和完善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逐步将政府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形成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管理规范、运行高效、风险可控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六)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一是财政法治化建设不断加强。积极推进地方财政立法和法规审核,健全财政法规制度体系,认真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严格落实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改革财政行政审批制度,简政放权,服务于民。二是财政监督不断加强。建立健全了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加强重大财税政策实施情况专项检查,扩大内需资金监管和“小金库”专项治理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大力推进财政政务公开,着力打造“阳光财政”,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财政专项资金,以及行政事业单位的部门预算在互联网上公开。三是财政管理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不断加强。全面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有效进行总量控制和结构调整。积极推进金财工程建设和大平台建设,促进信息技术与财政业务的融合。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推动国有资产合理配置与有效使用。加强财政性投资项目评审力度,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健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推进村级会计代理服务、依法建账监管、会计诚信档案建设等三项会计改革,支持促进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做优”。深化财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干部教育培训机制,不断提高财政干部队伍素质和服务水平。

“十一五”期间,全省财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促进湖北跨越发展的目标相比,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源基础不稳固,增收压力大;财政公共保障能力与基本公共服务需求之间的矛盾仍很突出;省以下财政体制仍需不断完善,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有待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显性债务和隐性债务依然沉重,清理化解工作难度大,县乡财政困难在短期内难以得到根本解决;财政法治建设和监督管理仍有待加强,财政干部的整体素质与财政工作的现实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在“十二五”时期逐步认真研究解决。

二、“十二五”时期财政发展改革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也是我省妥善应对国内外发展环境重大变化、深入推进科学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将跨越式发展写在“十二五”发展的旗帜上,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实现湖北跨越式发展要求的关键时期。财政改革与发展挑战前所未有,机遇也前所未有。

(一)“十二五”时期财政发展改革面临的机遇

1.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为财政经济发展提供新的机遇。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为湖北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提供了新的发展良机,全省经济发展的动力将更加强劲,从而推动财政改革与发展。

2.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沿海产业梯级转移的加速将为财政经济改革与发展带来新的契机。我省是科技教育大省,国家产业结构的调整将有利于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和循环经济产业发挥其经济效益,沿海产业加速向我省转移,为我省扩大税源,增强财力提供了机会。

3.“城镇化”进程加快将为财政经济发展开辟新的广阔空间。一方面,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和县域经济将会得到较快发展,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引擎,增强财政增收的经济基础;另一方面,城镇化的推进必然要求财政的积极支持,这将间接推进我省财政的改革与发展。

4.“两圈一带”战略实施为全省经济注入活力。“两圈一带”战略、“一主两副”跨越发展、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和大别山、武陵山试验区开放开发的持续深入,扶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的进一步深化和落实,将给经济注入新的活力,推动财政管理体制的创新。

5.经济由“外”向“内”的转型和各项改革的跟进将为财政改革与发展提供更好的外部环境。国内需求的带动,有利于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经济体制、行政体制改革、国企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为财政体制改革建立较好的体制环境。

(二)“十二五”时期财政发展改革面临的挑战

1.新发展理念对财政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两圈一带”战略、“一主两副”城市发展、“两型”社会建设、城镇化发展战略,促进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强化财政政策的支撑作用,这些都对财政体系的完善和财政改革的推进提出了亟待研究的课题。

2.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对财政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解决我省经济体制、经济结构、经济发展方式等方面存在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改变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状况、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诸多困难和问题还需付出很大的努力,要求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充分发挥财政职能。

3.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对财政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实体经济的全面恢复需要时间,增值税转型扩抵等政策性的减收以及调高卷烟消费税间接影响企业所得税的地方分成部分,工业税收增长后劲有待进一步增强。受经济结构的限制,我省上划中央税收比重偏高,还需要不断培育地方收入新的增长点。另一方面,财政支出要求十分紧迫。支持“两圈一带”等各类试验区、功能区的建设、低碳经济、新能源经济、各项改革的深化推进以及保障民生等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财政公共支出需求越来越多。减收增支因素的集聚将给省市县财政预算平衡带来巨大挑战,要求财政管理更加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

三、“十二五”时期财政发展改革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十二五”时期财政发展改革的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支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服务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为指针,按照科学化、精细化和法治化的要求,不断深化发展型、创新型、公共型、公平型、法治型、服务型“六型”财政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坚持改革和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机制,坚持强化财政职能,充分发挥财政在优化经济结构、推进城镇化和加快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中的作用,促进全省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平稳较快发展。

(二)“十二五”时期财政发展改革的主要目标

1.培植壮大财源与强化收入征收管理并举,进一步增强财政实力。发挥财政职能,积极运用有效地财政政策,在优化经济结构和促进转变发展方式中不断壮大财源,提高省域经济实力。不断加强财政收入征收管理,着力提高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进一步提高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深入推进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全省非税收入税式管理取得突破,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全省财政收入高于同期经济增长水平,财政实力显著增强。

2.推动社会和谐与促进经济发展并重,进一步提升财政保障能力。财政用于“三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及节能减排等方面的支出力度加大。财政支出供给范围更加科学合理,结构更加优化,财政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3.建立科学财政体制机制与实现精细管理并行,进一步提高财政经济运行绩效。逐步建立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相互衔接的政府预算体系,建立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有机结合的预算管理机制,健全财政监督机制和创新财政工作体系。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信息化水平,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基本完成“金财工程”建设。

四、“十二五”时期财政收支安排

(一)收入安排

1.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安排

“十二五”时期,全省财政收入计划安排主要依据以下两项因素:一是 “十一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取得到了较快发展,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21.9%,为 “十二五”时期财政收入增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二是“十二五”时期全省经济保持持续健康稳定增长,预计GDP增幅在10%以上,财政收入增幅略高于GDP增幅。综合以上两项因素,财政增收潜力较大,不考虑税制改革的不确定性影响,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按照年均增长14.6%安排,由2010年的1011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2000亿元。分年度情况见下表:

单位:亿元

项目

基期年(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4.6%)

1011

1159

1328

1522

1744

2000

2.中央补助收入情况

根据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十二五”时期全国经济增长速度略低于“十一五”时期。实际增长速度考虑到国际金融危机后续影响,世界经济复苏存在很大不确定性,国家经济面临从追求经济总量增加转为经济结构优化,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可能会使经济增长速度适度放慢。由此中央财政收入增长也具有不确定性,中央财政对地方的转移支付补助力度也难以准确预测。考虑到我省位于中部地区,属于国家转移支付支持的地方,中央对我省转移支付资金按年均增长9%进行安排。分年度情况见下表:

单位:亿元

项目

基期年(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中央补助收入(年均增长9%)

1521

1658

1808

1971

2148

2341

(二)支出安排

遵循量入为出的原则,全省财政支出增幅略低于财政收入增幅,“十二五”时期按年均增长11.4%安排。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支出由2010年的2501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4291亿元。分年度情况见下表:

单位:亿元

项目

基期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年均增长11.4%)

2501

2786

3104

3457

3852

4291

(三)收支平衡

根据以上财政收支安排,“十二五”时期,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累计7753亿元,地方一般预算支出累计17490亿元。考虑中央补助收入和上解中央支出情况,收支结余累计约34亿元。分年度情况见下表:

项目

基期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五年累计

递增比例

(2010年)          

地方一般预算收入

1011

1159

1328

1522

1744

2000

7753

14.6%

中央补助收入(+)

1521

1658

1808

1971

2148

2341

9926

9.0%

上解中央支出(-)

31

31

31

31

31

31

155


可用财力合计

2501

2786

3105

3462

3861

4310

17524


地方一般预算支出

2501

2786

3104

3457

3852

4291

17490

11.4%

财力结余


0

1

5

9

19

34


“十二五”时期,全省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加大教育投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医疗卫生投入,加快水利改革与发展、加大水利建设投入,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加大“三农”投入,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社会事业投入等等,都需要各级政府大幅度增加财政支出。尤其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后,会相应带来相关群体待遇标准的提高,将会大幅度增加地方财政支出。考虑到今后五年的不确定因素仍然很多,实际执行中财政增支压力将可能进一步加大,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仍将面临着较大的财力制约。

五、“十二五”时期财政发展改革的主要内容

围绕“十二五”时期我省财政发展改革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未来五年,全省财政部门要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发展观念、坚持改革创新、科学管理,着力从五个方面推进全省的财政发展改革:

(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通过完善财税政策,优化政府投资结构,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集聚、放大作用,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同时,支持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在做大经济总量中增强实力,在结构调整中提升水平,在经济发展中涵养税源。

1.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正确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和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灵活运用各项财政政策工具,提高政策调控的针对性和灵活性。注重发挥财政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和二次分配调节功能,促进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努力提高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改善居民消费预期,增强居民消费能力。积极落实扩大消费的政策措施,挖掘和释放消费潜力,进一步增强居民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发挥政府投资导向作用,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率,扩大有效需求,引导投资进一步向社会事业、农业农村、节能环保和生态建设等领域倾斜。积极落实进出口财税政策,支持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大力提升经济外向度和国际竞争力,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提高出口商品附加值。

2.支持优化经济结构。坚持把支持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主攻方向,深化企业改革,促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按照结构优化、技术先进、清洁安全、附加值高、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要求,从自身禀赋和发展技术出发,加快构建适应市场需求,具有比较优势的现代产业体系,不断完善和强化有利于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的财税政策及扶持力度。加大科技投入力度,确保科技经费达到法定要求,加强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投入,推进部门之间的科技资源共享工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把促进科技进步和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支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创新体系。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企业聚集,促进科研成果向生产力转化。大力推动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支持加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创新财税扶持措施,促进服务业和制造业互动融合,支持金融、物流、信息等现代服务业突破性发展。推进“两型”社会建设,支持循环经济和低碳产业发展,推进节能减排,积极参与国家和省循环经济试点,支持推进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

3.积极推进进区域协调发展。“两圈一带”战略是湖北省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载体,加快推进“一主两副”城市发展,是调整全省经济布局的重要突破口,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有力抓手。充分利用中央投资、省级基本建设投资、财政贴息等方式加大对“两圈一带”的支持力度,加快推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步伐;支持鄂西圈建设成为生态、文化、旅游和经济社会整体协调发展的生态文化旅游圈;支持长江经济带发展建设成为以“水”为带的现代产业密集区。落实“一主两副”战略,支持武汉、宜昌、襄樊进一步做强做大,更好地发挥支撑、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支持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坚持“一主三化”的方针,走具有特色的现代发展道路,着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促进区域联动协调发展。

4.加强地方财源建设。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服务科学发展职能,运用财政管理和财政服务手段,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不断优化公平竞争环境,着力培育和壮大市场主体,从多种生产要素、多种市场、多种所有制形式、多种企业组织形式以及多种经营方式等方面入手,培育和发掘新的经济增长点,从财源建设的全局,力求在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中改造、涵养、培育和壮大地方新兴税源。以不断提高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为出发点,正确处理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支柱产业和一般产业、纳税大户和其他纳税人、特色财源与一般财源的关系,既重视当年收入,也重视培植税源,实现财政收入的可持续增长。

(二)坚持城乡统筹发展,支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以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和武陵山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以及仙洪试验区、鄂州城乡一体化试点、房竹城镇带建设等为抓手,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建立健全支农资金的稳步增长机制,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

1.支持发展现代农业。灵活运用各项财政政策,支持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充分发挥我省农业生产优势,推进农业现代化。积极发展粮食生产,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实施新增百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工程,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实现粮食稳步增产。大力支持现代种业发展,提高良种覆盖率;支持建设区域特色明显、比较优势突出的农产品规模化生产基地和产业带建设,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积极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健全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支持加快提高农机化水平,完善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农业生产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支持农产品质量监管,帮助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稳步推进农业保险工作,逐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支持金融机构加大涉农贷款投放,促进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

2.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积极支持农民转移就业、培训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鼓励农民优化种养结构、提高效益,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和价格形成机制,健全农业补贴等支持保护制度,增加农民生产经营收入。强化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制度建设,改进对种粮农民补贴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补贴资金落实到农户。积极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加强财政扶贫政策与其他强农惠农、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提高农村贫困地区和贫困农民的自我发展能力。

3.支持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大水利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积极推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支持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共同进步。加大农村基础建设设施投入力度,推进安全饮水工程、乡村道路、电网、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村庄建设规划和管理力度,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为抓手,支持农村环境治理。积极开展“绿色重点小城镇”建设,加强乡村清洁卫生工程示范村建设,发展沼气等农村可再生能源,支持农村文化设施、公共体育设施建设。

(三)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支持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强化服务意识,着力打造民生财政。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力度,稳步推进基本民生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

1.支持教育文化事业发展。建立健全财政性教育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调整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逐步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积极支持发展学前教育,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支持深化教育体制改革。逐步增加城乡义务教育经费,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加大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力度。帮助高校化解债务,降低财务风险。建立文化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支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大繁荣大发展。

2.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强化健康教育宣传,增强居民防控意识,实行多措并举,加强急性血吸虫病预防和控制工作,大力支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强疾病预防机制、医疗救治和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提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的应急能力和医疗机构的救治能力,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增加农村卫生投入,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积极支持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积极支持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分工协作、双向转诊的医疗服务体系,落实基本医疗药物管理。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体系,支持实施农产品、食品、药品“放心工程”。

3.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落实促进创业和就业的各项财税扶持政策,进一步完善就业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支持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扩大保障补助范围,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完善实施城镇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养老基金投资运营,支持加强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建设,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实现精确管理。建立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制度,提高基金收支平衡和保障能力。继续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孤儿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的财政政策,切实解决好优抚对象生活困难问题,逐步建立优抚资金自然增长机制,积极推行优抚资金社会化发放。建立扶助贫困残疾人的长效机制,改善贫困残疾人住房条件,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

4.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认真落实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支持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积极筹措配套资金,加大对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进一步规范保障性安居工程各类资金的管理使用,探索研究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发展相适应的财政制度及措施,鼓励和带动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积极支持建立规范、公平、完善的住房保障制度,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健全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制度,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缴交覆盖面,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

5.支持绿色湖北建设。加快全省环境执法和监测能力建设,扶持低能耗、低排放和低污染产业。支持列入国家和省级重点污染治理的项目进行集中整治。加强水土保持和湿地保护,强化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和建设。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倡导绿色消费。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大生态补偿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提高生态补偿能力。对现有生态林保护好、新增生态林多的县市及林农进行奖励。

6、支持公共安全建设。深化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加大对基层政法机关经费投入,提高财政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保障水平。研究制定全省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政策,完善县级政法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构建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制定体系。支持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湖北建设,促进湖北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财政体制机制。

1.进一步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完善省管县(市)财政体制,适当增强省级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逐步建立省与市县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权责利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稳步推进县乡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加强对乡镇财政的指导和管理,加强基层财政所建设。进一步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立保障范围逐步扩大、保障标准逐步提高的县级财力动态保障机制。在不断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同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保障基层政府实施公共管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以及落实国家各项民生政策的基本财力需要。

2.进一步推进预算制度改革。完善由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组成的有机衔接的财政预算体系。深入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建立预算编制绩效考评制度,增强部门预算的科学性、完整性和预算执行的约束力。加强财政性资金投资的评审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政投资评审机制,努力提高财政投资效益。

3.进一步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对所有财政性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规范各类银行账户的管理,健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全面实行公务卡改革,规范预算单位的收支行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国库现金管理,初步建立国库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机制。

4.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完善政府采购预算制度,按照政府采购应采尽采的原则,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继续推进完善“管采分离”管理体制,加大对政府采购政策落实的监管,重点监管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项目。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市场导向和支持经济、服务发展方面的作用,完善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完善政府采购从业资格管理制度,提高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素质。落实加入世贸组织《政府采购协定》(GPA)后的财政、税收发展战略和应对策略。

5.进一步健全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推进非税收入征收税式管理,部门和单位组织的非税收入要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在全面推行收缴分离、罚缴分离和收支脱钩管理的基础上,研究建立非税收入征收的激励机制,建立规范的非税收入稽查制度,加大稽查力度,实现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应缴尽缴。

6.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合理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和国家政策性贷款,作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资金渠道。按照 “控制新债,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年消化”的要求,加大清欠力度,减轻财政压力。地方政府债务纳入财政部门实行统一管理,建立偿债准备金和预算制度。建立地方政府债务统计和分析体系,建立债务约束评估机制和政府债务监控和风险预警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

(五)深入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夯实财政管理基础。

以财政管理基础工作和基层财政建设为重点,以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目标,建立形成体制机制健全、权责体系完备、管理手段先进、绩效考核规范的财政管理工作运行体系。

1.加强财政法治建设。加快地方财政立法步伐,提高立法质量,重点加强预算、税收、国有资产、非税收入和财政监督等方面的法规规章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财政执法责任制,依法加强财政行政许可事项管理,推进财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行政审批程序。加强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2.提高预算管理水平。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完善预算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推行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提高预算执行规范性和效率。整合财政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不改变专项资金性质、用途和渠道的前提下,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机制,统筹运用,推进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工作,提高税款入库速度,实现税收收入信息共享。加强国库资金调度管理,完善年度用款计划制度,提高国库资金的效率。稳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财政预决算的透明度。有序推进公务接待、车辆购置及运行、出国(境)经费公开工作。

3.深化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改革。构建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有效对接的工作机制,建立科学、规范的行政事业资产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行为,强化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各个环节的监管。加大国有资产收益征管力度,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网络管理,实行资产信息动态管理,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效率。

4.强化财政信息化工作。推进财政信息化管理一体化步伐,加快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开发有湖北特色的财政核心管理软件,强化应用平台支撑作用,实现财政内部各业务处室间、财政部门与同级预算单位间、上下级财政部门间的信息贯通。建立起涵盖财政管理基础信息、财政业务运行数据在内的大型数据中心和数据库,全面记录和反映财政资金运行情况,为财政管理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5.加大对新会计准则制度的推行力度。贯彻落实会计法律法规,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推行建账监管。加强会计人才培养、会计管理信息化建设及会计基础规范建设。创建诚信会计文化,深化会计改革,深入推进会计管理创新,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提高会计管理水平。推进行业信息化和新业务领域拓展,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的建设,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增强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能力。

6.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创新财政监督方式、充实监督内容、强化监督手段、细化监督规程,整合财政监督资源,提高财政监督整体效能,深化“小金库”治理工作,建立与财政管理紧密融合、稳定长效的财政监督机制。建立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考核机制,全面推进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强化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增强财政工作透明度,逐步实现由检查型监督向控制型监督转变。

7.推进基层财政建设。强化乡镇财政监管职责,确保各项财政政策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建立健全乡镇财政管理指导机制,加大对县乡财政工作的指导力度,提高基层财政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推进财政部门内部基层单位建设,在优化财政管理工作流程的基础上,科学设置工作岗位,合理界定岗位职责,确保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政监督和绩效评价各工作环节的有机衔接。

8.推进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广泛开展调查研究,不断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增进与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的交流合作,做好前瞻性研究,用于指导实践。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建立“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协调配合”的干部教育培训管理体制,有针对性开展分层、分类和分阶段的大规模教育培训工作。发挥网络培训资源优势,依托“金财工程”,建立财政干部教育培训网。通过教育培训,增强财政干部依法行政、科学理财、服务发展的能力,全面提高财政干部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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