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进展】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
索 引 号 | 01104333X/2021-15132 | 发文日期 | 2020-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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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 | 文 号 | 鄂财社发〔2020〕108号 |
分 类 | 财政 | 效力状态 | 有效 |
财政局:
提前下达你地2021年中央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补助资金 万元,项目代码:Z145110010020;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 万元,项目代码:Z175080070001。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残疾人事业发展一般公共预算补助资金,由你地统筹用于残疾人康复、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以及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等方面支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待财政部明确后由你地用于规定用途。
二、一般公共预算补助资金列入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科目第1100248项“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入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科目第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支出列入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科目第2296006项“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科目。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补助资金通过2021年省与市县财政年终结算办理。
三、请你地按照《关于做好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通知》(鄂财预发〔2020〕59号)等文件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
四、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此项资金纳入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管理,请各地统筹安排并使用好上级和本级补助资金,盘活存量资金,加大消化结余力度,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对照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整体绩效目标表(一般公共预算部分,详见附件2)和补助你地资金额度,由财政部门会同残联认真填报区域绩效目标表,上报省残联审核报省财政厅备案(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可暂不报送)。同时,加强预算执行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附件1: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分配表.xls
附件2 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一般公共预算资金).doc
湖北省财政厅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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