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关于责令有关会计师事务所限期整改的通知

省财政厅关于责令有关会计师事务所限期整改的通知

2022-11-08 10:42 湖北省财政厅会计处
01104333X/2022-38470 发文日期 2022-11-07
发布机构 湖北省财政厅会计处 鄂财会发〔2022〕42号
财政 效力状态 有效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财政局,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和《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税务总局关于持续深入开展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财会〔2022〕18号)相关规定,经核查,部分会计师事务所不符合执业许可条件。现将整改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不符合执业许可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2年,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注销了196名挂名执业的注册会计师,涉及会计师事务所110家,股东及合伙人28人。按照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2名以上合伙人,有限责任制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5名以上股东”的要求,截至目前,下列18家会计师事务所不符合执业许可条件(详见下表)。

不符合执业许可条件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表

序号

事务所名称

现有股东(合伙人)情况

1

武汉永信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4名股东

2

湖北锐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4名股东

3

武汉盘龙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4名股东

4

武汉天元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4名股东

5

武汉东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4名股东

6

湖北求实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4名股东

7

湖北郢信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4名股东

8

湖北友信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4名股东

9

武汉信源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4名股东

10

湖北建华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3名股东

11

湖北睿华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3名股东

12

湖北永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3名股东

13

鄂州华骏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1名股东

14

湖北亿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1名合伙人

15

武汉德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1名合伙人

16

武汉诚建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1名合伙人

17

武汉精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1名合伙人

18

仙桃兴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无合伙人

二、整改要求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第五十九条“省级财政部门在日常管理、监督检查中发现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未持续符合执业许可条件的,应当责令其在60日内整改”的规定,现责令上述18家会计师事务所在本通知发文之日起60天之内完成整改,达到会计师事务所法定设立条件,并向省财政厅会计处报送整改情况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会计师事务所,省财政厅将依法撤销执业许可并予以公告。

联系人:梁广春   联系电话:67818765

湖北省财政厅

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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