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务报销的问题

2019-10-15 23:31湖北省财政厅

来信诉求: 您好!咨询一个业务问题:湖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款收据可以用于财务报销吗?它上面是盖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还是发票专用章?我个人理解是既然是收据,不是发票,盖财务专用章是符合要求的。期待你们的解答。谢谢!

接件时间:2019-09-29

来信回复: 您来信咨询的问题已收悉。针对您反映的湖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款收据的使用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票据使用管理的通知》(鄂财农村发〔2016〕10号)的规定:“湖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款收据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向各类管理和服务对象收款时开具的唯一收款凭证。”据此,只要是合理正当使用本票据,是能够用于财务报销的。关于盖章的问题,按要求,使用本票据应盖收款单位公章。

回复时间: 2019-10-15

回复单位:湖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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