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学员在放假期间往返学校的差旅费是否在报销范围之内?

2018-09-28 19:27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

来信诉求:《襄阳市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第三十条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报销。”如果参加培训期间遇到中秋节、国庆节等法定假日,学校放假,请问学员在放假期间往返学校的差旅费是否在报销范围之内?

接件时间:2018-09-11

来信回复: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省财政厅负责制定和解释《湖北省省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襄阳市财政局负责制定和解释《襄阳市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你提到的关于《襄阳市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中的问题,请咨询襄阳市财政局,若有涉及省财政事项,可与我厅联系。(回复单位:省财政厅)

回复时间:2018-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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