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使用办理流程(系统对接)

2021-07-13 09:52湖北省财政厅综合处

财政票据使用单位申请(以下简称“申请单位”)通过现有业务系统(业务系统指用票单位自己的收费系统,如医院的HIS系统、高校的收费系统等)与湖北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进行对接开具财政电子票据,需按以下流程办理。

一、申请单位将《湖北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单位基础信息表》、《湖北省财政机构证书和服务器证书申请及变更表(业务专网外网)》和三证合一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分别加盖本单位公章,将纸质件提交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将《湖北省财政机构证书和服务器证书申请及变更表(业务专网外网)》报送省财政厅综合处(财政票据监管处)。

以上材料电子版同步提交到省财政厅信息处电子邮箱,邮件标题为“单位名称+申请材料”。

二、省财政厅信息处收到纸质申请材料后,将《财政票据管理系统对接须知》发送至申请单位信息员电子邮箱。

三、申请单位按要求确定系统对接方案,并将对接方案电子版(加盖本单位公章的PDF文件)提交到省财政厅信息处电子邮箱,邮件标题为“单位名称+对接方案”。省财政厅信息处重点从系统流程、接口实现、安全保障等方面,对方案进行审核。后续各方应严格按照方案中的内容进行联调测试,对接方案经确定后不能随意调整更改。

四、省财政厅信息处对申请单位系统对接方案审核通过后,申请单位进行系统接口开发工作。同时,将本单位自行采购的签名验签服务器生成的P10文件电子版提交到省财政厅信息处电子邮箱,邮件标题为“单位名称+P10文件”。按照财政部对接的要求,完成前置服务的部署等准备工作后,省财政厅信息处核发单位机构证书,并发送至申请单位邮箱。

五、申请单位接口开发完成并通过内部测试后,向省财政厅信息处提交纸质件的《财政票据管理系统与单位业务系统接口联调申请表》(加盖本单位公章),同时将电子版提交省财政厅信息处邮箱,邮件标题为“单位名称+联调申请”。

六、省财政厅信息处与申请单位接口开发完成并联调通过后,省财政厅综合处(财政票据监管处)与申请单位沟通确定系统上线时间。

七、联系方式:

综合处(财政票据监管处)电话:027-67818791、027-67818723

信息处电话:027-67818748、027-67818845

信息处电子邮箱:ihbczxxc@163.com



湖北省财政电子票据用票单位基础信息表.xls

湖北省财政个人用户证书(业务专网外网)申请及变更表.docx

湖北省财政个人用户证书(业务专网外网)批量申请表.docx

湖北省财政机构证书和服务器证书申请及变更表(业务专网外网).doc

湖北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与单位业务系统接口联调申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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