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
鄂财采发〔2022〕8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县(市、区)财政局,省直各单位,省政府采购协会:
为做好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系列活动,现将《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举办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知识竞赛及征文活动的通知》(财办库〔2022〕150号)转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系列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宣传普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切实提高相关人员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认识和应用水平,共同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政府采购氛围。各主管预算单位要组织开展本部门、本单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积极参加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活动,提高本部门、本单位从事政府采购的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和履职水平。省政府采购协会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二、各级财政部门、省直各单位、省政府采购协会要按照财政部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动员和鼓励本单位、本系统人员以及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代理机构、评审专家、政府采购供应商等相关人员参加“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知识竞赛”及“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政府采购法治建设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征文活动,要提高参加知识竞赛人员答题准确率,力争做到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系列活动全覆盖。
三、参赛者可点击“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首页的“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知识竞赛”图标直接进入竞赛网站(http://js.cgpnews.cn/)。参赛者进行注册答题时,务必准确填写手机号码、本人真实姓名、人员类别、单位名称等相关信息,所在省选择“湖北省”。
四、各级财政部门、省直各主管预算单位、省政府采购协会应于2022年9月30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本协会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系列活动情况报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的参赛情况纳入培训档案记录。
五、系列活动中遇到问题,可直接向中国财经报社、中国政府采购报社沟通反映,也可向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咨询,咨询电话:027-67818980、67818851、67818721。
附件: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举办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知识竞赛及征文活动的通知
湖北省财政厅
2022年7月7日
附件见:http://gks.mof.gov.cn/gongzuodongtai/202206/t20220628_382261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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