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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省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项目财政评价结果

发布时间:2024-05-10 16:28 来源: 湖北省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处

一、绩效评价分数和等级

2022年省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80.70分,绩效评价等级为“良”。评价认为,项目实施在中央农机购置补贴的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对湖北省农机购置和应用方面的政策力度,有利于不断提升湖北省农业机械化水平,助力农业生产智能化发展。

但目前项目资金投入方向和支持内容不够精准;省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与其他政策衔接不足,工作方案和资金分配确定时间晚,对具体项目的管理要求不够明确。县市区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有待提升,项目组织管理有待优化,整体项目实施进度存在滞后,省级资金效益呈现仍待提升。

表1-1 省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项目绩效评价结论一览表

评价内容

分值

评价得分

得分率(%)

项目决策

15

11.30

75.33

项目过程

25

21.14

84.56

项目产出

35

27.26

77.89

项目效果

25

21.00

84.00

综合得分

100

80.70

80.70

绩效评定级别

二、绩效评价指标情况

(一)决策。决策指标分值15分,评价得分11.30分,扣分3.70分。主要扣分原因为:个别子项目资金投入方向和支持内容不够精准,资金分配合理性有待提升;县市区绩效目标管理不够有效。

(二)过程。过程指标分值25分,评价得分21.14分,扣分3.86分。主要扣分原因为:预算执行情况不佳,个别项目资金使用合规性不足;项目实施方案对子项目的具体管理要求不明确。

(三)产出。产出指标分值35分,评价得分27.26分,扣分7.74分。主要扣分原因:各子项目实施进度较缓,产出成果不明显;项目完成时效性有待提升。

(四)效果。效果指标分值25分,评价得分21分,扣分4分。通过项目实施,提升了农业机械化能力,有利于提升农业智慧化和现代化能力,但由于资金投入精准性不足,项目实施进度滞后,资金整体效益呈现仍有待提升。

三、项目主要绩效

(一)助力提升农业现代化能力

2022年,省级农机购置项目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为抓手,结合年度工作方案,开展粮食烘干能力建设,新建360个粮食烘干中心,新增批处理能力34193吨,有利于保障粮食安全;推动实施农机作业补贴和北斗农业领域集成应用,推进数字化生产、智能化管理和精准化作业,提升了农业机械化种植水平和智能化管理水平;“十三五”期间,全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1.30%,到2022年末,全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3.50%;现场调研涉及的18个县市区,平均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从2020年的83%提升到了2022年底的84.93%,农业生产现代化能力提升较为明显。

(二)农机装备水平和结构进一步优化

2022年,湖北省投入中央资金80,701万元及省级配套2,570万元实施农机购置补贴,省级资金弥补了中央资金缺口,整体上提升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力度,2022年全省补贴新增各类农机具14.73万台(套),新增农机总动力240万千瓦以上,高性能、大马力、复合智能型补贴机具持续增多,装备结构进一步优化。

四、存在问题

(一)省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设计不够完善。资金投入方向和支持内容不够精准;省级农机应用补贴政策缺少中长期发展规划。

(二)省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投入方向和支持内容不够精准、高效,存在重复投入。子项投入方式不够合理,资金投入效果不够显著;中央资金重复投入的核查、规避机制不够健全。

(三)项目管理要求不够明确,项目实施规范性不足。实施方案中对具体项目的管理要求不够明确;县市区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未完全落实。

(四)整体项目实施进度滞后,省级资金效益呈现不显著。截至评价日,部分县市区整体工作推进较慢,资金使用进度较慢,资金未及时发挥效益。

五、建议

(一)加强政策论证和规划设计,及早明确年度工作方案,并细化明确工作要求。一是建议进一步加强省级方案论证和规划设计,提升项目实施内容和实施方式的合理性。二是建议健全完善避免中央资金重复投入的核查机制。三是建议及早确定年度工作方案,并结合农业生产规律科学规划项目实施周期,避免项目跨多年度实施;在工作方案中对项目实施方式及流程、项目调整手续要求、验收管理要求予以明确,提升项目实施规范性。

(二)聚焦投向,科学精准分配资金。在资金分配方面,建议立足政策目标,精准投入到财政资金能发挥引导、激励、促进作用的内容和环节上,避免低效和无效投入,优化资金分配效率。建议进一步加强项目立项前期论证和项目立项流程规范性,确保资金投入科学合理。在资金测算方面,建议省农业农村厅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的需求预测与相关申报底数分析,提升预算分配精准性。同时,在提升县市区征集需求数据准确性的基础上,统一对县市区同一项目内容的测算和补贴标准,确保政策公平公正。

(三)提前部署,加强项目进度和质量管控。建议各县市区提前开展项目部署,加快实施进度管控。建议县市区及早启动,强化对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加快实施进度,同时,敦促项目承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把控项目进度,规范结项验收程序,加强项目过程和结果管控。建议省农业农村厅在项目实施的关键时间节点加强对县市区的监督指导,督促项目进度,检查项目实施规范性,提升项目实施质量。

(四)加快预算执行,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建议进一步规范资金支出,严格按照《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计发〔2021〕13号)及相关资金管理要求进行资金使用管理,对补贴资金进行专账核算,提升资金使用规范性。建议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相关补贴标准分配资金,提升制度执行有效性。建议在加强项目进度管控的基础上,同步加快预算执行,避免资金沉淀,及时发挥资金效益。

(五)强化绩效理念和全流程预算绩效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水平。建议各县市区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对各个子项目设定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为后续绩效监控、绩效评价工作奠定基础。建议切实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开展中期跟踪,掌握和分析绩效目标实现和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具体项目的执行偏差和管理漏洞,采取相应措施予以纠正,确保各类项目如期高质量完成。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深入客观地开展自评工作,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并提出优化改进建议,以不断提升项目绩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