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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0年度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政府出资项目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发布时间:2021-11-05 15:11 来源: 湖北省财政厅产业发展处

2021年6月,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的要求和《湖北省省级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鄂财绩发〔2020〕3号附件4)、《湖北省省级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暂行办法》(鄂财绩发〔2020〕3号附件5)的规定,省财政厅委托上海投中信息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对2019-2020年度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政府出资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出具了《2019-2020年度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政府出资绩效评价项目评价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评价得分及等级

通过第三方机构重点抽查、分析和评价,2019-2020年度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政府出资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88分,评价等级为“良”。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产业基金管理办法亟待完善,产业基金在母基金中出资比例、出资进度及吸引社会资本比例限制不明确、对产业基金投资湖北当地企业比例未有明确要求,返投认定标准过于宽泛。二是产业基金参股母基金直投项目较多,其中投向省内项目较少,且出资进度先于(高于)其他出资人,吸引其他社会资本不及预期,政策导向功能发挥不够,运行面临不可持续的问题。三是投后管理水平仍有待提升,对于不同类型的基金未采用差异化管理方式,导致投后管理压力大,质量不高,动态信息管理水平有待提升,对母基金绩效评价管理有待加强,审计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够到位。

三、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比照外省市的做法,在修订管理办法时可适当降低返投倍数要求,精简产业基金返投认定维度,明确产业基金在母基金中、母基金在子基金中、子基金在项目中的出资比例,明确产业基金与母基金其他出资人的出资顺序,提高产业基金参股母基金中非国有出资人出资占比,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二是强化预算管理。基金投资运作应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及区域发展布局,找准基金定位,实现政策目标。加强政府出资预算管理,切实做到先有预算、后有投资,合理把控基金投资节奏,防范政府出资风险。对基金退出收回资金统一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建立退出再投入循环发展机制,保障基金可持续健康发展。三是改进投后管理。产业基金管理公司应加强对母基金“募投管退”全过程规范管理,以及对已设基金的跟踪监管和穿透性管理。建立独立的投后管理团队,对政府出资政策性指标及经济效益指标实时监控,及时更新动态管理台账数据。按照市场通行做法,定期组织对已设母基金开展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压实基金管理人责任。

湖北省财政厅

2021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