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3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的通知
鄂财农发〔2023〕25号
财政局:
为支持做好耕地建设与利用相关工作,报经省政府同意,现拨付你地2023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 万元(项目代码:10000023Z221404000001)。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农林水支出”科目,通过2023年省与市县财政年终结算办理。
一、此次下达的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主要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耕地轮作、耕地质量提升,2023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分配表对提前下达资金指标来源进行了说明,请做好预算指标衔接。
二、各地要按有关要求,做好资金拨付和项目的组织实施。该资金纳入2023年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管理范围,标识为“中央直达资金”,按照直达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做好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和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数据录入,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三、各级财政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预算执行结束后开展绩效自评。
附件:1.2023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分配表
湖北省财政厅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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