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19年)

2020-01-15 16:47湖北省财政厅办公室

一、总体情况

2019年,省财政厅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聚焦财政主职主业,围绕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助推高质量发展、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持续改善民生福祉、加速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等中心任务,规范做好本部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政务公开工作。2019年12月,财政部发布2018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度排行榜,湖北省持续进位提升,位列全国第4名,其中政府预决算公开度位列全国第1。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一)做好主动公开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新形势新要求,撤销原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立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分管厅长牵头抓总,各相关处室各负其责,全面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二是强化制度建设。结合机构改革后“三定”职责变化情况,对照《财政部政务公开基本目录》,印发《湖北省财政厅政务公开基本目录》,从组织机构、人员、行政规范性文件与财政政策文件、预算决算管理等10个方面,明确主动公开范围。对照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新修订《湖北省财政厅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进一步提升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捷度。三是贯彻落实2019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扣全省工作要点抓好落实,印发《2019年湖北省财政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省财政厅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分工方案。

(来源:湖北省财政厅办公室)

(二)依法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一是在省财政厅公众网“发布解读”栏目公开单位职责、领导之窗、内设机构与直属单位等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栏目公开办公地址及邮编、工作时间、联系电话及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二是“规划计划”栏目转发省“十三五”规划、省发改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发布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省财政厅年度总结要点等信息。三是“数据发布”栏目公开月度财政收支情况。四是“财政公开”栏目公开本部门预决算信息,在“湖北省省级预决算信息公开”专栏公开省级政府预决算信息,督促省级政府部门在湖北省人民政府网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五是在湖北人事考试网及厅公众网“人事信息”栏目发布省财政厅公务员公开招考、遴选考试等信息。

(三)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根据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财政部、省政府有关规定,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的通知》,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流程、办理期限、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答复应诉、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答复模板等予以规范。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建立工作台账,实行跟踪督办,确保在法定20个工作日内办结。规范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标注“鄂财公开告〔20XX〕X号”文号等信息,并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送达申请人。

(来源:湖北省财政厅办公室)

(四)分类做好政府信息管理。从文件起草阶段开始,即要求规范标注“信息公开选项”,办公自动化系统(OA)中将其设为必选项。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个类型,对公文分类予以规范。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将主动公开文件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上网。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报送规范性文件。

(五)做好平台标准化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对厅公众网“政府信息公开页面”按照统一板式重新布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依申请公开”五大导航栏,规范展示各要素信息。

(六)强化监督保障。在省政管办的指导下,严格对照工作考核要求,着力查漏补缺。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填报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调查问卷,并将反馈情况予以整改。压实公开责任,确保落实到位,2019年无违规情况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亮点

(一)预决算公开力度不断加大。一是模范做好厅机关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杜绝“灯下黑”,为省直机关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打造标杆。二是推动全省预决算公开。积极贯彻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公开内容更加全面完整,2019年起公开范围扩展到政府债务限额提前下达部分。公开范围持续扩大,省直122家单位全部公开部门预算;全省13个市(州)、103个县(市、区)全部公开了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已细化至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三公”经费等内容也按要求细化公开。三是创新完善公开形式。制作H5动画对预算进行解读,微信扫一扫二维码,即可浏览《2019年政府预算概况》。根据“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将“省本级政府预算”“财政预算执行月度情况”“省本级财政总决算”等数据信息纳入全省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及时更新公开,实时向需求部门提供数据查询服务。

(来源:湖北省财政厅预算处)

(二)做好“减税降费”政策宣传解读。召开“湖北省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情况”新闻发布会,宣传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增值税改革、顶格减征“六税两费”、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降低社保费率等减税降费政策。人民网、中新网、湖北广播电视台等媒体争相报道,舆论点赞不断。2019年,湖北省新增减免税费740亿元,是2018年的2.46倍,政策红利不断显现,微观主体活力充分释放。

(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网)

(三)做好“政务五公开”工作。一是初步建立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工作机制。制定重大决策事项标准4条,公开2019年度重大决策事项目录3项。规范做好《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修订草案)》等决策预公开。通过新闻发布会、H5动漫、“一张图读懂”等形式做好重大政策、预决算、规范性文件等政策文件解读。做好政策发布与政策解读。做好决策执行落实、审计公开与督查公开等执行公开。二是在湖北政务服务网公开权责清单47项,公开全部10项“互联网+政务服务”在线办事事项的办事指南等信息。三是做好“许可结果”“建议提案”“双随机、一公开”“处罚结果”等结果公开。在厅公众网公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公开省财政厅主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全文51件和2019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公开《湖北省财政厅抽查事项公示》《关于2019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湖北省财政厅2018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结果公告》等“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公开《湖北省财政厅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等处罚处理信息。

(来源: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

(四)做好制发文件、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等专项工作。一是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发情况。2019年度省财政厅没有向省政府建议制定规章,制发了规范性文件5份。二是权责清单公开基本情况。省财政厅共有权责清47项,已全部在湖北政务服务网公开。其中“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等行政许可类3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行政确认类1项,“对违反财政收入票据管理规定的处罚”等行政处罚类36项,“财政、财务、会计监督检查”行政检查类1项,“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查询(转链接)”等公共服务类6项。同2018年相比,减少了“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工程概(预)算、竣工决(结)算的评审确认”其他行政权力类1项。三是行政许可实施情况。2019年度,未受理“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办理审计业务审批”业务,批准了“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25家(其中分所1家),新批注册会计师共187人。四是行政确认实施情况。2019年省本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受理111家,确认98家。五是行政处罚实施情况。2019年,出具《湖北省财政厅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1份,对1家会计师事务所、2名注册会计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发布《省财政厅关于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处理的通报》1份,对1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作出行政处理。六是“双随机、一公开”执行情况。省财政厅在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网公示了“对财政票据的监督检查”等7个抽查事项,2019年对3个事项组织了抽查。将“对会计活动的监督检查”“对资产评估的监督检查”2项合并检查,6月至11月组织全省开展2019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为进一步深化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和依法履行资产评估机构监督职责,省级随机选取医药、地方金融、扶贫、环保、代理记账机构等重点行业的38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展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开展了“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10月份根据财政部统一安排,开展了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另外,还开展了对省政府采购中心的考核。七是“互联网+政务服务”事项推进情况。2019年,完成全省财政部门“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等12个实施清单模板的编制工作,完成10个省级财政部门的事项领取确认。全部10个政务服务事项已初步实现网办,承诺办结时限均在法定办结时限一半及以下。让群众办事“不出门”,在“最多跑一次”的基础上,刀刃向内自我革新,将全部10个政务服务事项进一步调整为“零跑动”。通过“鄂汇办”手机客户端,提供“湖北省及省直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湖北省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湖北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湖北省及省直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等4项便民服务查询。

(来源:湖北政务服务网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271

  50

64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0

 21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5

 -1

102(行政确认98、行政处罚1、行政检查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1

 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43

88925160.92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省财政厅收到依申请公开64件,2018年结转3件,共依法办结66件,剩余1件结转2020年继续办理。我厅未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费用。从来件情况看,申请内容多以资金信息为主,申请人多来自高校师生、律师事务所及社会个人,申请目的多与毕业论文、课题研究及自身生产生活有关。省财政厅以“应公开、尽公开”为原则,规范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及时告知申请人所需信息。对于疑难件、问题件,省财政厅对申请人采取电话沟通、现场见面等方式,充分予以解释并提出建议,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检索便利。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2

 5

 0

1 

6 

0 

6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9

 3

 0

 1

0 

0 

5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1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1

0 

 0

 5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55 

5 

 0

1 

 5

0 

 6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1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省财政厅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1起,属于结果纠正情形。无行政诉讼案件产生。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省财政厅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仍存在差距。一是政策解读机制不够健全、形式不够多样。主要表现在规范性文件制定后,配套解读材料准备不够充分,展现形式大多以图文解读为主,媒体、专家解读等其他形式相对较少。二是平台建设便捷度不够高。主要表现在厅公众网栏目设置层级多,分类较为复杂,导致所需信息找寻不易。三是与公众互动程度不够高。虽然开展了调查征集等决策预公开,但收到公众反馈意见不多,主要原因在于面向社会公众宣传宣讲不够。下一步省财政厅将从以下方面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对照《湖北省人民政府政策文件解读实施方案》(鄂政办函〔2019〕38号),落实责任,提前谋划,宣传解读方案与文件起草同步进行,确保政策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解读材料。

二是优化公开平台。进一步精简栏目,将高频内容摆在更突出的位置。根据“12345”热线电话公众常见问题,在网站首页建立会计考试、政府采购、财政票据等栏目快捷导航。

三是做好公众互动。积极采取多种方式,拓宽与服务对象沟通渠道。尤其是出台涉及面广的政策前,要充分征求公众意见。重点加强会议公开、决策公开工作力度,调动公众参与积极性。将创新性高、可操作性强、符合群众利益的建议认真予以研究,作为政策出台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根据分工,省财政厅主要承担“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地方政府债务”“项目审核批准备案信息”等重点领域任务。省财政厅通过在厅公众网设置专题专栏、召开新闻发布会、运维管理湖北政府采购网、披露政府债券发行信息、公示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审批许可等方式做好政务公开。

(二)做好“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一是在省财政厅公众网设立“地方政府债务”专题专栏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栏目,披露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建设等政策文件、工作动态与通知公告。二是抓好《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的通知》(鄂财办发〔2018〕6号)、《湖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办法》(鄂扶组发〔2018〕11号)文件贯彻落实。省财政厅根据机构改革现状,将纳入扶贫资金总台账的省级层面资金清单调整为31项,对照清单在厅公众网“财政扶贫资金专栏”,做好资金分配文件、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目标等信息的公开,并督促各地财政部门做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工作。三是做好污染防治相关资金公开,在厅公众网公开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等信息。做好重点绩效评价报告公开,在厅公众网公开《2018年度精准灭荒以奖代补项目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报告》《2019年度全省国土资源基层执法能力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做好信息宣传,立足湖北特色“长江大保护”主题,在《中国财政》杂志发表《湖北财政:立足长江大保护 推动绿色大发展》,展现湖北财政实施“两山理念”,践行绿色发展的各项成绩。

(来源: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

(来源:“中国财政”微信公众号)

(三)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19年,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省财政厅在厅公众网“政府信息公开”板块开设“建议提案办理”栏目,公开2018年以来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2018年、2019年省财政厅主办及承办、分办的建议提案数量分别为57件、59件,除不予公开等因素外,已按要求公开48件、51件。

(四)做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一是做好政策宣传解读。2019年,湖北省相继推出“全面清理政府公平采购障碍”“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等政策规定,通过中国财经报、湖北日报、中国政府采购网等中央和省级媒体开展宣传解读。二是做好湖北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的平台建设,公开全省政府采购招标公告、成交结果公告、监管信息公告等信息。三是按照“互联网+政府服务”的要求,将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与省大数据平台对接,通过前置机共享方式,实时提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息”“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政府采购合同公告信息”等信息,与省政管办实现系统对接与数据共享。

(来源:中国财经报)

(来源:湖北日报)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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