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

鄂财社发〔2022〕58号

2022-09-13 17:23湖北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

宜昌市财政局:

为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经省政府同意,现下达你地2022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第二批)预算指标(具体数额见附件1,项目代码:Z155080000004),用于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支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收入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0卫生健康支出”。资金通过2022年省与市县财政年终结算办理。

二、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在向下级下达该项转移支付时,应单独下发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项目,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可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也可以由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按照中央直达资金、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比例自动拆分。

三、请你地财政、卫生健康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并使用好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及其他部门、其他渠道支持的资金,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四、为进一步加强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2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表.xls

      2.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xls


湖北省财政厅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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