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现代农业发展)的通知
鄂财农发〔2023〕68号
财政局:
为支持我省现代农业建设,报经省政府同意,现拨付你地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现代农业发展) 万元,用于农业产业发展。收入列“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通过2023年财政年终结算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范围,请按照《湖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农发〔2021〕25号)和直达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高效。
二、请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切实加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预算执行结束后,及时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
附件:1.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现代农业发展)分配表
2.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现代农业发展)绩效目标表
湖北省财政厅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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