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激励资金)预算的通知
鄂财农发〔2022〕32号
潜江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激励资金)的通知》(财农〔2022〕56号)精神,现下达你地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2000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2022年衔接资金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项目名称: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代码:Z155110000004。
二、上述资金收支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收入”和“21305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
三、资金主要用于脱贫地区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领域等符合衔接资金管理规定的具体项目。你局收文后,要积极会商有关部门,尽快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落实资金绩效管理要求,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四、该项资金纳入直达管理,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同时,要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附件: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激励资金)分配表
湖北省财政厅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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