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财政局落实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

2024-04-16 14:36南漳县财政局

近年来,南漳县财政局按照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加大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支持力度,逐步建立资金的动态调整机制,加快推进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

一是落实教育惠民无差别政策。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随迁子女与其他城镇学生同等享受“两免一补”、营养餐膳食补助等公共教育政策;2022-2024年县财政共投入近100万元用于易地搬迁户子女就读公立幼儿园享受保育费、伙食费减半政策及义务教育阶段校服费减免政策,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子女平等享受教育权利。

二是完善城乡社保体系建设。2022—2024年,县财政预算安排易地扶贫搬迁临时救助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扶贫搬迁群众一次性临时救助发放;对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进行提高标准发放,促进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流动。

三是加大就业资金投入保城乡居民就业。通过新开发公益性岗位、举办就业培训、实施创业扶持政策等措施,确保农业转移人口享受就业保障,2022年至2024年各级财政投入就业专项资金9455万元,其中县级财政投入600万元。

四是提升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统筹用于南漳县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土地确权,农业转移人口教育、医疗、就业、住房、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支出;通过压缩一般性支出,全部用于教育、医疗、卫生和就业等重点民生领域;通过对各机关事业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进行清理,2022年收回存量资金1.51亿元,2023年收回存量资金0.91亿元,2024年收回存量资金1.61亿元,统筹用于民生保障支出,进一步兜牢全县农业转移人口享受优质公共服务资金保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下一步,从三个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一是加大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的争取力度。二是负责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管理、安排和使用,开展绩效评价。三是统筹省级奖励资金和自有财力,安排用于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增强社区能力以及支持城市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等方面。四是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级财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支持政策落实到位。(王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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