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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财政局全面提升基层财务管理水平

2024-07-03 10:20竹溪新闻网

竹溪县财政局紧紧围绕预算管理、内控建设、财务管理、财政性资金监管、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等重点内容,扎实开展基层财政规范管理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推动全县基层财政管理由集中整治向常态化、长效化进行规范转变。

全面自查,扎实立行立改。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基层财政规范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鄂财农村发〔2024〕12号)要求,对预算管理、内控建设、财务管理、财政性资金监管、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等方面开展全面自查自纠,重点检查问题多发易发领域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截至目前,该县已按照“问题没有整改的绝不放过、降低整改标准的绝不放过、整改不及时的绝不放过、成果运用没有举一反三的绝不放过”原则完成所有疑点数据的核查及整改工作。

明确范围,细化自查内容。一是预算管理方面。重点对乡镇财政机构预算管理不规范问题开展自查自纠。二是内控建设方面。重点对乡镇财政机构内控建设不规范问题开展自查自纠。三是财务管理方面。重点对乡镇财政机构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四是财政性资金监管方面。重点对乡镇财政机构财政性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开展自查自纠。五是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方面。重点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不到位问题开展自查自纠。

注重方式,确保自查质量。根据自查工作要求,结合基层财政规范管理情况实际,自查自纠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一是自查自纠阶段。从6月初起,组织各乡镇认真对照竹溪县《关于做好基层财政规范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对自查出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研究整改措施。二是重点抽查阶段。在自查自纠基础上,该县财政部门将开展重点抽查工作,重点抽查对象主要侧重于自查未发现问题、有举报线索、社会反应比较强烈、巡察和日常监管中问题较多、自查自纠措施不力的。三是处理整改阶段。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处理”的原则,依法依规落实问题处理、整改、问责、移交等工作。针对自查、重点抽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对照狠抓整改落实。(甘楠 童毓雯 李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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