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财政坚持“五个规范” 推动财政投资评审创新高

2019-05-15 09:09财政部网站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潜江市财政局坚持打好“五个规范”组合拳,依法、客观、公正地把好政府投资评审关,提升投资评审质量和效率,推动财政投资评审创新高。2016年以来,已累计完成政府投资项目评审700多个,评审金额117.1亿元,审定金额108.59亿元,节省政府投资8.51亿元,有效控制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高估冒算、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等行为,切实做到了为政府节支增效。

一是规范投资评审范围。制定出台《潜江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潜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从制度层面明确了财政投资评审的受理范围,真正发挥财政投资评审对财政资金管理实施事前监督的作用,确保了工作有的放矢、不打乱仗。 

二是规范投资评审内容。在评审过程中,牢固坚持“不唯减、不唯增、只唯实”的工作理念,认真做好政策审查、图纸对比、价格分析、现场勘察和税费核算等工作,扎实审核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预、决算报告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一步加大对项目建设投资的监管力度。 

三是规范申报审批流程。建立财政投资评审申报制度,明确项目建设单位、项目主管部门、建设资金管理部门和财政投资评审部门的管理责任。把发改委项目批复、政府行政许可、建设项目资金保障作为项目投资预算评审的前置条件,有效降低财政投资评审风险,提高建设项目的推进进度。 

四是规范委托评审方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进20家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建立了市财政投资评审中介机构备选库。根据建设项目投资额度和工程特点,采取选派或公开摇号的方式,委托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对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进行评审,让专业的机构做专业的事,既加快了一般项目的评审效率,又强化了对重点建设项目评审的管控。 

五是规范投资评审时限。把评审时效纳入对评审机构的考核,进一步规范评审时限,加快评审效率,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在送审项目资料齐全的情况下,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5个工作日出具初审结论;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10个工作日内出具初审结论;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12个工作日内出具初审结论;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15个工作日内出具初审结论;特大型建设项目,评审工作日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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